我的家乡是粤西的一条小渔村,这里大部分的居民都是渔民。因为要靠海吃饭,加上”海“这个巨大的资源库在人类史上有着各种神明的传说,这一带的人们一年到头都要遵守很多民俗。比如,每次出海要拿个鸡拜拜这个神,那个神,以便出海打鱼的人能平安返家。对于民俗,我小时候最期待的是“年初二”的到来,因为那一天是新年之后第一天可以到外婆家去的时间。“年初二回娘家”是我们这里最典型的民俗之一。可是,婚后我却不再期待“年初二回娘家”了,因为我不允许在这个时间之前回去过年。
今年有点不同,我昨天就回娘家了,这是我婚后第一次在年初二之前回来。原因是我先生还在外旅行,我单人是可以回的。(这是啥规定啊?)粤西的这个习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能在年三十之前回娘家过年,回娘家只能等到年初二。我那隐隐以为嫁了外国人可以免掉这个习俗的小心思从结婚的第一年就被父母驳回——嫁了外国人一样得遵守。我先生非常不解:”为什么啊?为什么我们不能回你家乡过年啊?我们过年都是一大家子的,不分儿子女儿啊,都可以在一起啊!“ (伊朗的春节是每年的3月20或者21号,叫“诺鲁孜节”。)他这么问着,父母那边又不同意,我还真的有点失落,感觉自己一结婚就和原生家庭隔绝了。而对于父母那一辈,流传下来的礼节比什么律法都管用,这些礼节就是一种“无形的律法”,规范着人们的生活起居。
我问我妈,为什么结了婚的女儿不能在家里过年三十和年初一?她说,大家都这么做就这么做了,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啊。她不说我也知道,这种习俗的背后隐藏着一种“风水学”,即嫁出去的女儿如果回娘家跨年(年三十和年初一)属于不吉利,感觉“泼出去的水"又回来了,感觉“卖出去的货又被退回来了”,这样会遭到邻里街坊的说三道四。这是在我家乡家家户户都遵守这种习俗的最大原因。男权为主的文化,不能让女儿这种嫁到别人家去,成了别你家的人回来影响了家族的“风水”。
如果从这一方面来看确实让很多嫁出去的女儿感到心塞,特别是在夫家地位不高的人,连自己的原生家庭都不欢迎自己了,感觉自己再也没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了。不过,这或许是我这一代,或者更后代人的想法,在我父母那一代压根就不觉得这是个问题。
那么,这个习俗真的是仅仅因为“风水”吗?我暂时还没有阅读粤西地区的史料来追溯这种习俗的形成,不过我更愿意以另外一些方式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