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不为人知的故事》短评
遗忘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治愈能力。有些人偏偏喜欢与之抗衡。比如说杨昭。
当接受一个人的离开,当独自回到原点生活多年,当开始尝试新生活。刻骨的思念无法侵蚀肉身,但遗忘可以。年复一年,每一年的春暖花开、夏雨秋蝉、皑皑白雪都没有变化,每年那天的百合也没有变化。陈铭生面容清朗,在这小城一隅,像在等待什么,又似乎没有。
第四年,杨昭忘记了那个日子。像忘记点外卖,或者其他不重要的事情一样。记忆里的星光开始晦暗,蒙上一层厚厚灰尘,陈铭生模样也一样。还有什么比遗忘更令人恐慌的事情?那辆破旧的红色出租车,从狭小厨房飘出的饭菜香,宽厚的胸膛和热烈的体温,统统淹没在记忆的尘埃中。
那几个月的时光,温和又炽烈,是平生仅有的充实欢愉。而可以支撑余生的回忆,却又少得贫瘠。回不到过去,看不到未来。
“如果没有见过光明,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也不是没有挣扎和顾虑,只是更害怕遗忘。所以,“陈铭生,我来找你了。”
像以往的每一次一样,我想你,我去找你。我知道会等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