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不仅爱吃,而且能吃,于是味蕾跟着我颠沛流离。一路从水汽氤氲的南方小城,吃到红尘滚滚的上海,又辗转到另一边的纽约,颇是受了几分颠簸。
最早对吃的深刻印象大约在6,7岁,夜市上的猪腿骨,整个的卖,红色的路边摊帐篷,黄色的老式电灯泡,冒着热气的大铁桶里咕嘟咕嘟煮着香气四溢的肉骨头。我总是能一个人专心地吃掉一整根肉骨头,吃完后让摊主剁掉骨头的一头,然后我小心地往里倒一勺醋,用吸管细细地拌匀,一口气吸掉油油的骨髓,最后满足地抬起头对爸妈咧个嘴。一次父母不在,我吃肉骨头吃坏了肚子,吐完休息后,我和爷爷说我饿了,爷爷说你要吃什么,于是我又让爷爷带我去吃肉骨头。回家又吐了,高烧了2天,等妈妈回家带我去医院,发现我得了急性心肌炎。这也是舍命为吃,我妈总说,真不知道有什么好吃的,你就这么爱吃。是啊,我也不知道,但我想我对菜对人的态度最早是这时候奠定的。以后碰到一些深爱的菜,一些打动我心男孩,在常人看来不足为奇,但我却趋之若鹜。 这其中滋味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吧。 童年的食物记忆,总是充满了家人的话语和一些琐碎的家乡小事的温情,现在想起却满是别离的味道。 那过年桌上那一条冒着热气,瞪着大眼的鱼和深夜胡同里敲着竹筒卖馄饨的吆喝,却总是在独自离家乡万里的夜晚闪过。
二八,二八,豆蔻年华,在上海生活。上海的本邦菜像上海的阿姨们一样热情,总想着给你的生活多加那么一点点甜味。肉要放糖,菜要放糖,少年的我们不知烦恼,骑着单车,奔跑在最繁忙的大街和最杂乱的小巷中。成年的世界仿佛永远不会到来,以为一辈子都会一直喜欢那种打篮球的少年,都会喜欢街边那家脏乱的麻辣烫小店。所有材料都在大汤锅里一翻腾,几块一碗,把短发一甩,把校服的袖子一撩,吃得大汗淋漓,笑得没心没肺。
少年时期如同一场梦,刚意识到存在却已醒来了。之后客居他乡,离家万里,生活上的流离带来一种新的意义上的自由。美式,意式,墨西哥,大城市的好处是可以遍尝异国佳肴,我自然来者不拒。但太多的味道过嘴不过心,太多的时候明明是一桌人衣冠楚楚的围坐一桌,细细咀嚼下的依然是一个人的孤独。大家各自散去,各自回家,热情地招呼着下次再见,很多人就此再也不曾见过了。暖心的食物是对孤独的慰藉,我开始习惯了一个人默默地吃饭。楼下的日本拉面馆,煮面,用力地甩干拉面,小心地铺上2片猪肉和葱丝配上日本师傅每天都一丝不苟的神情。去得多了,他们记得每次都给我配上一碟小醋。
总是一个人吃饭,偶尔会想要多个一起吃完饭还能一起回家的伴,于是我爱过一些男孩。他们在人群中可能泯然众人,但即使他对世界来说是多余的,对我也是家乡那道情有独钟的菜。他们的一个眼神,一句随口的话,一个不经意地动作都让我脸红心跳,浮想联翩。少女心像潮水般从房间的角落漫起来,把自己淹没其中。可能到了后来,我慢慢地记不得他们的长相,但我清晰地记得和他们在深夜一起喝的那些酒,吃的薯条。一大杯冰红茶, 我们俩人坐在一张桌子的一边,那么近,聊着聊着,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怕是一看就会着起火来。于是我低头认真地用吸管戳着红茶里的冰块,里面冒出小小的气泡,然后慢慢地搅着喝着,一脸的心如止水。 心里却翻滚着想要抱他,想要吻他,想要和他从床上滚到床下,从夜晚直到天明。窗外时代广场亮如白昼的灯光打在他的的侧脸上,多希望时间停止,冰红茶永远都不会喝到底。但时间总会过去,他们都一一离开我的身边,不论是否抱过,吻过,睡过。有人曾说过,历史那么厚重,一页页全是重复。对我来说也是这样,一顿饭的开始,就象征着饭后的四散;爱情的一开始,就是别离在即。 于是,越是心里痛苦和思念,越是要口味浓重的饭菜,热闹的饭局来填补。 不知道在远方的你们知不知道,我的味蕾记得我曾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