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前言
今天,我们继续如何确定交易价格这个话题,这是该话题下的第三篇内容。
本篇文章,我们来聊聊非现金对价。
02 非现金对价
非现金对价这个概念本身比较好理解,简单说就是客户买东西不给“钱”,而是用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服务等其他值钱的玩意进行交换。
除了基本概念外,我们还需要弄清下面三个问题。解决了这三个问题,你也就彻底搞懂了非现金对价。
1、 非现金对价vs非货币型交换
判断一项业务在会计上该如何处理,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选定适用的准则。
所以第一步,我们先将收入准则中的非现金对价,与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做个区分。
2 、价格如何确定?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概括起来就是,首选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对价,没办法了再选用换出商品的交易价格。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在第一步对适用的准则做区分,因为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来说,首选价格是换出资产。
3 、对价变动了咋办?
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应当作为可变对价
这句话有点费解,我们举个例子讲解一下:
小林由于卖力工作,在合同总价200元的基础上,额外获得了100元的股票,这就叫: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
包子铺的股票由于价格波动,支付给小林的股票价值从100元涨到了200元,这就叫:对价形式发生变动。而上涨的这100元,不应计入交易价格。
所以,小林最后确认收入的金额为:200+100=300元。
而股票价格上涨导致的那100元,计入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03 总结
首先,根据换出的资产是否为存货,确定交易事项是否适用收入准则。
然后,确定非现金对价的金额,首选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这一价格不能合理估计的,选取换出资产的单独售价。
最后,如果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了变动。需要区分是对价形式,还是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导致的。后者,作为可变对价计入交易价格。
本篇的内容就到这里,我们下篇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