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何解咯?”
“你又要何解咯?”
这是汪涵嘴里的长沙人之间的吵架,双方都妄想在声势上压住对方。但最后的结果是除了声音大,没有实质的吵架内容。
生活里,只要稍加观察,就会发现,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能引起争执。
或为行车剐蹭,或为买菜短斤少两,或为麻将牌桌上的输赢,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为形形色色的理由。
其实争吵不见得是件坏事,这也算是沟通方式的一种,只是方式相对激烈点而已。
当然,面红耳赤者、脸红脖粗者、大打出手者也大有人在。
有性情泼辣者,隔着空气也能吵上半天。小时候最不能理解的事,便是平日里待人亲和、豪爽的一些大人,能在池塘边的大路上指桑骂槐半天,究其结果,也不过是家中少了一枚鸡蛋这样的琐事。
长大后,开始理解,在那样物资匮乏的年代里,小物件也有大派头。或者,她们本就是借机发发牢骚、讲讲不满而已。
也有蛮横无理者,吵起架来不管不顾,其宗旨只有一个字,就是赢。无论方法是否得当,无论外人如何看待,无论有理或是无理,总之,无所不用其极,达目的即可。
曾见识过一女子与执法者的争执,场面一度不堪入目。
事情经过具体如何不得而知,只隐约记得女子的过错更大。但当时其反应之剧烈,令观者无不感叹。
主干道本就车来车往,拉扯之间,女子脱去衣裳倒地不起,夏日炎炎,所穿之物可想而知。脱衣者尚不羞臊,围观者却无一不感觉难堪。
最后自然不了了之,可叹其精神力之强大。
日常生活中,与亲近之人也免不了口舌之争,是常态,也是生活,只要不往心里去便可。
世间之爱憎贪痴,皆是常情。因憎致怨、因怨致吵皆有情可原。能说的出来的怨憎,便是好事,情感找到宣泄口,吵一吵便掀开这一页。
一辈子长也不长,短也不短,若是纠结在“吵”之一字上,便无甚乐趣,人也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当然,“吵”还是要吵的,争也是要争的。吵要吵正当之理,争得争内心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