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这本书应该是大学的时候。当时看到这本书的第一反应是:卧槽,真TM有道理。
那个时候是,感觉自己像个心智未开的傻子,做事懵懵懂懂,无章可循。相比现在的大学生们,说来真是惭愧。
今天再读这本书,那种天书下凡的感觉没了,反而是更多的认同和理解。
在我看来,其实高效能人士的最核心武器,就是目标感。
所谓目标感,就是对目标的清晰度和渴望度。
清晰度就是说你是否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中途遇到问题会不会让既定目标动摇。
渴望度就是你有多想搞定这个目标,是不是九九八十一难也不能阻止你取得真经。
想清楚了这个目标感,就会发现这本书里的七个方法都是围绕这么一件事展开的术的层面的建议。
积极主动,就是向着目标前进,每一步都心想着它,每一位都是为了更好的接近它,完成它。
以终为始更是目标感的行动层面的描述。
要事第一,就是做对于自己最重要的事。很多人都有这种担心,我每天有那么多事都很重要,哪一件都放不下。事实是,当你真正坐下来,把应该做的事一一列出来,挨个评价重要性,就会惊奇的发现,好像确实有一些可有可无的重要事。是不是晚上的酒局可以不去,繁杂的工作是不是可以交给下属,三个爱好是不是只留一个等等。
现在再回头看这些内容,开始慢慢理解,相比牛x人,自己的进步确实有点慢,有点晚。不过better late than never。
进步这事,来了就比没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