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今年全国两会明确提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基层是治理的末梢,也是矛盾的源头。县级司法局、乡镇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神经末梢”,必须深刻领会两会精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找准坐标、展现新为。
强化依法治理,做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头雁”。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核心是法治化。基层司法行政党员干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一方面,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对村级重大决策、经济合同、招投标项目进行法律把关,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群体性矛盾,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另一方面,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把村干部、网格员、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带不走的“法治骨干”,让他们用“乡音”讲清“法理”,用“情理”化解“心结”,构建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基层法治生态。
深耕调解防线,做矛盾纠纷化解的“减压阀”。两会强调“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的“第一道工序”。一是织密调解网络,构建“网格排查—村级调解—镇级联调”的全周期链条,在征地拆迁、邻里宅基、婚姻家庭等高频纠纷领域,推行“调解+普法”“调解+回访”模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二是创新调解机制,针对医疗、劳资、消费等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引入律师、法律明白人、村干部参与,打造“人民调解室”等特色品牌,用专业和温情解开群众“疙瘩”。三是联动“警调、访调、诉调”对接,对疑难复杂矛盾实行“吹哨报到、多元会诊”,严防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极端事件,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做实矫正帮教,做特殊人群管理的“引路人”。平安建设是基层治理的底线。基层司法所干部要统筹好安全监管与教育帮扶的关系。对社区矫正对象,要运用“定位+人脸”信息化手段确保“管得住”,同时开展分类教育和心理矫治让其“改得好”,通过组织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对刑满释放人员,要建立“司法所+村居+家庭”的三级帮教网,落实衔接管理,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法治。在“十五五”开局的关键节点,县级乡级司法行政党员干部要脚步向下走、重心向下移,以法治之力定分止争,以平安之基凝聚民心,让两会精神在田间地头、街道社区落地生根,为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