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大厅见闻:打官司的大学生

法院立案大厅如同人世间的万花筒,各色人等你来我往纷纷登场,演绎着自己遇到的不幸以及与坎坷命运的奋争。当然,每个人都表现出各自不同的人品与素质,使人一目了然印象深刻。

“老师,您给帮忙看一下,我们这事儿怎么打官司。”两人大学生模样的人,看到法援中心排队咨询的人很多,便问向调解中心值班柜台的调解员。

“哦,说说情况。”调解员习惯性的说。

“我们是大学生,在一家工地打工,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结果,他们一分钱都没给我们。”其中,高个子的大学生说到。

“你们跟他们签劳务合同了吗?”

“我们签的是劳动合同,签了字之后他们就收走了,我们手里没有合同。他们不给工资,我们打了劳动仲裁。结果,仲裁裁决我们与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关系。”

“哎呀,你们是在校生吧,现在还没有毕业,对吧。”

“是的。我们都是大三的学生。”

“你们利用假期打工应当与用工单位形成了劳务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可是,我们签的合同上写的都是《劳动合同》啊。”

“合同的性质并不取决于合同的名称。按照规定,你们还没有毕业,也没有经过学校的派遣。所以,与用工单位之间只是短期的劳务合同,而不是具有行政隶属的劳动关系。”

“哦,是这样啊。那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如果你们不服仲裁接着打官司意义不大,一来你们不能提供与用工签订的合同。二来,你们还是在校大学生,不能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所以,继续到法院打官司很可能打不赢。”

“那怎么办,就这么算了吗?他们这样做也太欺负人了吧。”

“别急,你们有他们公司领导的手机号码吗?我先帮你们与沟通一下。”

……

接电话的是集团公司的领导,听罢情况说:我们是工地的甲方,工程款已经拨付给施工方。但是,还有尾款没有结清。作为集团领导他会直接联系施工方接待这两个大学生。如果施工方坚持不支付劳务报酬,集团可以先行垫付并从应付给施工方的尾款中扣除。

没一会儿,两个大学生就接到工地打来的电话,让他们这几天过去商量解决问题。

“等会儿,先别急着走。”调解员叫住了兴高采烈打算走人的两个大学生。

“建议你们先写好起诉状,一式两份。如果谈得好拿回来报酬则已。否则,就到法院提交起诉状立案打官司。”

看着一笔一划起草起诉状的大学生,调解员说:“这对你们也是个历练,要学会通过自己的努力依法争得自己的权益。当然,在校生首先还是要把学业搞好。”

两个大学生边写状子边点头。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