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礼记》中有一篇《经解》,对《礼》的优缺点做了扼要简单的介绍。“恭俭庄敬,礼教也”,礼是人格的修养,人品的薰陶,这是优点;“《礼》之失,烦”,礼很重要,过分讲礼就讨厌死了,这是缺点。所以“礼”要恰到好处,那礼怎么用呢?我们来听听有子是怎么说的。
“礼之用,和为贵。”礼是干什么的?是中和作用,用朱子的话说,就是和谐,再说大一点就是和平。这也就是礼的思想。人与人之间会有偏差的,事与事之间彼此有矛盾;中和这个矛盾,调整这个偏差,就靠礼。比如蔺相如完璧归赵,便是先把和氏璧献给秦昭王,全了礼,再用计将壁拿回,壁一来一回,最终还是在赵国,但若是没有这个礼节,赵国与秦国的矛盾就要上升到国与国之间了,就很可能引起小规模的战争了。
那如果秦昭王明确跟赵国说,要么把和氏璧主动免费献给我,要么我就打到你们把和氏璧给我,我偏偏不讲礼,你能把我怎么样呢?赵国的确打不过秦国,但秦昭王如果这样说,无异于自取灭亡。为什么这样说呢,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吧。
古时候,有个叫艾子的人在海上航行,到了晚上,他停泊在一个岛屿上休息,隐隐约约地,他听见仿佛有人在说话。艾子坐起来,只听一个声音说道:“昨天龙王下了命令,水中的动物,凡是有尾巴的都必须斩首。我是鳖,尾巴是明摆着的,因为害怕被杀而哭。可你是蛤蟆啊,没有尾巴,为什么也在哭?”颤颤巍巍地,另一个声音回答说:“我现在是没有尾巴,可是我小的时候有啊,我很担心龙王会追究那时候的事;如果这样,那我也是难逃被杀的厄运啊!”
“哦,原来鳖和蛤蟆都在担心自己是否被杀的命运啊!鳖的害怕是可以理解的,可是这蛤蟆,是不是太有点胡思乱想了啊?如果龙王真要杀它,那也就算得上是株连无辜了吧,这样的话那不人人都很没有安全感了吗?”龙王应该不会这么做的,艾子想想,自己也不由得笑了。
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呢,要想找一个人的差错,总可以找到理由,但不合情理的治罪惩罚带来的只能是人心惶惶,民不聊生。秦昭王这么蛮横的话,就算在自己治理的国家里,都不能说,何况是跟邻国说呢?是想让周围的小国都群起而攻之吗?
礼的例子,古有,今也有。胡歌在领金鹰奖时,胡歌发表了一番感言:“说心里话,拿到这个奖,不是因为自己演技有多么好,而是我很幸运,比更多人更早知道演员应该是怎么样的。我第一部戏是跟郑佩佩老师拍的。她没有助理。记得当时是横店的深秋,已经很冷了,她躺在地上,布景布光用了半小时,她就在地上躺了半小时。那个记忆让我非常深刻。”这番感言,真好,胡歌算是新人,而此话一出,就算老艺术家本来觉得这小伙子是凭脸才这么受欢迎,现在也不得不赞同他的人品,礼就是用来中和矛盾的呀。
“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中国文化中的先王,就是我们现在讲的“传统文化”、“中国文化”的意思。所以中国文化“斯为美矣”,其美处正在此,我们人文文化的建立比世界上任何民族、任何国家都更早。“小大由之”,无论大事小事,都要由礼的精神来处理,失去了礼的精神就一定出毛病。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礼是调节,但过分的调节也不好。一个青年一点不懂礼貌固然不对,但他一天到晚都讲礼貌,太多礼了,人家就要误会他拍马屁,所以“知和而和”,对一件事,了解了它的中和之道,而去中和、去调整它。“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所以礼义的基本精神,是中和一件事物,中和从来都是有限度的,超过了这个限度,又要重新把它调整。
这就是告诉我们,在中和、调整之前,要了解它的中和之道,这样就知道调整的限度在哪里,否则就是矫枉过正。为什么汉武帝后来需要“削藩”,就是因为汉高祖刘邦错误理解秦王朝覆灭的原因。刘邦建立汉朝之初,认为秦王朝之所以灭亡,是因为没有分封诸侯,所以恢复了分封制,封大批功臣为异姓诸侯王。但后来诸侯王纷纷叛乱,刘邦只得将异姓诸侯王逐个消灭,这时刘邦还不知自己错了,又大封同姓诸侯王。而这些诸侯王受封以后,骄横跋扈,甚至想夺取帝位。直到汉武帝经过“削藩”,把大的诸侯国分成几个小的诸侯国,才逐步巩固了中央集权。
对于这句话的解释,参考的是南老《论语别裁》的解释。
如果大家对论语感兴趣,可以看我的文集论语系列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