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魅力,乃是指稳定的吸引力,是风格化的产物。实际上是指一个人鲜明而独特的人格、成熟而敏锐的经验融合在一起形成的一种影响力。
魅力教师是什么样子?魅力教师没有一个“标准画像”,因为魅力往往来源于一个人的独一无二性。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从师生关系的角度将魅力教师分为两种类型:艺术家型和导师型。
艺术家型的核心是“表现”。艺术家型的教师往往依赖于某种天赋,并通过展示和利用天赋唤醒学生对知识的热情,“慕其师而信其道”。而且他对于专业的理解,也因其艺术家式的热情而具有鲜明的特色,即在他那里,学科逻辑服从于生命激情。
导师型的核心是“发现”。相对于艺术家型的“我自花开,蜂蝶自来”,导师型的教师往往依赖于洞察力,他们独特的魅力来源于高尚却不空洞的人格,以及对人性的深刻理解。他们能够理解并接纳不同生命的特质,洞察到他们的内在需要,并能引导、帮助他们理解自我,寻找到独特的自我发展路径。
借用镜与灯的比喻,艺术家型的魅力教师是灯,他们光芒四射,会吸引学生围绕在他们的周围,并产生强烈的渴慕,从而产生学习动机;导师型的魅力教师是镜子,他们唤醒了学生的内在自我,使学生径由他们而更自觉和深刻地认识了自我,生命因此而觉醒。当然,一切比喻都是蹩脚的,分为艺术家型或导师型,只是表明倾向性,即更强调教师主体还是学生主体,多数魅力教师往往是混合型的。
借用康德的观念,又可以将魅力教师的风格分为四种:崇高、优美、反讽和平实。崇高风格的教师,生命中往往有一种冲突的力量,因而是戏剧化的。
魅力属于少数人,少数教师魅力的形成,或依赖于天赋,或依赖于后天训练教师的魅力修炼包含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一是认识并重塑自我,二是理解并重塑专业。
认识并重塑自我,其实就是一种自觉的人格训练。认识自我,是对自己生命独特性的理解与反思。每个人的人格,都是遗传或天赋、童年经历以及关键遭遇相结合而形成的,是先天倾向性与后天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在这个过程中,人的被动性往往远大于主动性。也就是说,我们无形中被环境所塑造而不自知,并很容易将被塑造的自我看成是天经地义的且倾向于拒绝改变。但是,我们需要并有可能越来越发展出一种元认知的能力,即对我们自身经验(包含思维方式、情绪类型、价值观、交往模型等)的洞察力。重塑自我,是指在认识自我的前提下,在与环境的进一步互动中,对自我中妨碍生命发展的部分进行有意识的调整。
新的反应模式,遇到冲突让自我按如下步骤执行:退回安全区域;倾听并寻找冲突真相;理解和解释冲突;做出理性反应。这可能需要上百次练习,依赖于冲突时的冷静,以及冲突后的反思总结。
最主要的是倾听自己内在的声音,寻找自己的热爱,然后跟随它,训练它,直到成为自己的鲜明特征,这就是魅力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