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不是挂在墙上的装饰画,而是流淌在基层治理血脉中的活水,潜移默化中塑造着乡村的品格与风貌。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文化不仅是精神滋养的源泉,更是凝聚共识、化解矛盾、提升治理效能的柔性力量。基层工作者应当深刻领会周祖翼书记的指示精神,将文化建设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让文化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一、以文铸魂:筑牢基层治理的思想根基。文化建设是基层治理的灵魂工程,关乎乡村发展的方向与品质。在基层实践中,文化建设能够凝聚集体认同,塑造共同价值追求。通过挖掘和弘扬本土优秀传统文化,提炼具有地域特色的价值理念,可以形成村民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精神导向。这种文化认同感能够超越简单的利益联结,构建更加稳固的乡村共同体意识。文化建设还具有价值引领功能。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乡村社会面临价值多元化的挑战,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诚信、互助、和谐等价值观念,能够为村民提供精神指引,抵制不良风气侵蚀,形成积极向上的乡村文化氛围。文化记忆的传承与创新是增强凝聚力的关键。每个乡村都有独特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基因,通过系统梳理和创造性转化,可以使村民在共同的文化记忆中增强归属感,提升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二、以文兴业:激发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文化资源是乡村发展的重要资本,具有独特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文化能够促进产业融合发展。许多乡村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和历史遗迹,通过合理开发利用,可以与旅游、教育、创意设计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链条。这种融合发展不仅能够创造经济价值,还能为文化传承提供物质基础。文化建设能够提升乡村整体竞争力。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乡村发展面临人才流失、产业空心化等挑战。具有鲜明文化特色的乡村往往更具吸引力,能够留住本地人才,吸引外来游客和投资者,形成良性发展循环。文化因素还能够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当文化活动成为村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时,自然会形成各种类型的文化组织和兴趣团体,这些组织在丰富村民精神生活的同时,也成为基层治理的有效补充力量,能够协助解决矛盾纠纷,组织公益活动,增强社区自我管理能力。
三、以文化人:创新基层治理的方式方法。文化是柔性治理的重要手段,能够弥补制度治理的不足。文化活动能够成为矛盾化解的有效载体。相比于刚性的制度约束,文化具有润物无声的特点。通过组织村民参与共同的文化活动,可以增进彼此了解和信任,减少误解和冲突。一些地区通过将村规民约改编为通俗易懂的文艺形式,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文化空间能够促进公共参与。乡村文化站、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不仅是文化活动场所,也是村民交流互动、讨论公共事务的重要空间。在这些场所中,村民可以更加平等自由地表达意见,形成更加开放包容的乡村公共领域。文化传承能够增强治理的可持续性。乡村治理不仅需要解决当前问题,更要着眼于长远发展。通过文化教育,可以将优秀的治理理念和价值观念传递给年轻一代,使良好的治理传统得以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