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课上谈论到了一个新词“揭发”。案例是这样的,因不知名的某位同学的过失,差点酿成大祸,化学老师惩罚全体学生直到罪魁祸首被找出。期间,一张匿名纸条写给了老师,“揭发”了所谓的“真凶”。这一案例不禁让我们思考良多,且不论老师及其行为的是非,我们先来看看那位匿名的揭发者的这一行为。这一揭发行为,无疑在教师的眼中是能被认可并且有效率的,因为那位化学老师本就想找出作乱者并且杀鸡儆猴,在全班面前树立一个威严;惩罚全班并不是他的最终目的。所以,当一个写着“作乱者”名单的匿名纸条到他手中,他正好借此“证据”找到罪魁祸首。而细观整个案例,我们来思考一下,那位揭发者同学的行为是否真的值得推崇呢?
与此案例相似的一个真实事件,当一个拥挤的楼道还被一个恶人填充私人物品而造成居民生活受影响的时候,会有居民向当地的管理处揭发此恶人的行为吗?换做你是居民,你会去揭发他吗?客观来说吧,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为什么呢?理由有很多,怕被报复、怕丢面子、想着总会有人去揭发他的等等。总而言之,无论有什么理由,你都不会愿意去做揭发这一恶人的人。
那么,揭发的定义是什么呢?字典上说是将坏人坏事揭露出来。那如果如字典上所说,揭发应该是一件值得赞扬并且备受推崇的事,那究竟是何原因使得人们往往都不愿意揭发或者选择匿名揭发呢?我认为原因无非是这个,即使“揭发”这一行为在法律层面被推崇得再高,其在道德层面地位也是低下的。你或许会反驳:我是在为被揭发者本人好,他做了不好之事,我揭发他,是为了让其改邪归正,凭什么在道德上地位如此低下,不被别人所认可。就拿这一例子来说吧,你的朋友在考试中作弊并且成功没被老师抓到,他得意洋洋地告诉你并且希望你保密。而你明知他这一作弊行为是错误的并且劝说无果,你会去向老师揭发他吗?如果你会,理由无非是为他好,希望他诚实等;如果不会,理由则是你害怕他会被老师惩罚,会因此而怨恨你。但其实会与不会的理由本身就存在着矛盾。如果你真心为他好,又为什么会害怕他会怨恨你呢?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前者的理由不纯粹。也就是说,你选择去揭发朋友的作弊行为,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你一心一意地为你朋友好,而是出于你的私欲。你在嫉妒,在害怕朋友作弊而来的成绩会高于你,你甚至懊恼其没有被老师抓到。于是你想去揭发他的作弊行为,打着为其好的名义。其实人都有私欲,人,本就是个存在恶念的生物。正如我在文章开头谈到的那一案例,那位匿名揭发者在揭发同学的原因中一定存在着愤恨一人犯错全班承担的惩罚机制,他不想被连累罢了,所以他决定去揭发,但或许是怕被“胆大的作乱者”事后报复,或许单纯的出于良心上的谴责,他选择了匿名的方式。这些想法站在我们常人的角度上来看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的确,凭什么因为一人的过错而连累全班,但确实全班都处于沉默的状态中,因为失了勇气,所以选择沉默。但揭发者这样的举动,选择匿名,无凭无据,自认为以一种聪明的方式解救了自己。这样的揭发,又何谈道德推崇呢?
所以,我认为,揭发只涵盖揭发的事件是与非是远远不够定义其本身的。我们在揭发一件在大多数人眼中被称为“恶人恶事”的时候,往往失了勇气与动力。这是因为,揭发者在揭发某一事件时,自认为其理由不够纯粹。这样的结果有两种可能,其一,选择沉默;其二,选择揭发,内心安慰着自己单纯是在为别人着想,并且往往采用匿名等方式。这些揭发者自己贬低了其揭发行为在道德层面上的地位,当然根据人,中国人的心理,这种揭发行为就变得越来越见不得光。
其实,只要你目的足够纯粹,不是从私欲而出发,并且你所要揭发的事件是法律或道德层面上被批判的事件,我们完全可以昂首挺胸地去揭发。因为“揭发”这一行为并不丑陋,丑陋的只是那些打着为别人考虑的旗号实则只关心私欲而去进行“揭发”的人心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