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良反应
是指治疗量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适反应。
产生不良反应的原因是药物的选择性低、作用范围广,治疗时用一个作用,其他作用就成了不良反应。
一般都较轻微,多为一过性、可逆性的功能变化。
2、毒性反应
由于患者的个体差异、病理状态或合用其他药物引起敏感性增加,在治疗剂量时造成某种功能或器质性损害。
一般情况下,具有明显的剂量-反应关系。
其毒性的严重程度随剂量加大而增强。
例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等具有的耳毒性。
3、首剂效应
某些药物在开始应用时,由于机体对药物的作用尚未适应而引起较强烈的反应。
例如哌唑嗪等抗高血压药首次应用治疗高血压可导致血压骤降。
4、过敏反应(变态反应)
药物作为半抗原或全抗原刺激机体而发生的非正常免疫反应。
这种反应的发生与药物剂量无关或关系甚少,治疗剂量或极小剂量都可发生。
临床主要表现为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综合征、哮喘等。
例如注射青霉素或异种血清,引发全身性变态反应,表现为皮疹、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甚至过敏性休克致死亡。
5、特异质制反应
因先天性遗传异常,少数患者用药后发生与药物本身的药理作用无关的有害反应。
例如肝细胞内缺乏乙酰化酶的人服用异烟肼后出现多发性神经炎。
6、继发反应
由于药物的治疗作用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又称为治疗矛盾。
7、停药综合征
或称撤药反应。
由于药物较长期应用,致使机体对药物的作用已经适应,而一旦停用该药,就会使机体处于不适应状态,主要的表现是症状反跳。
例如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停用后引起原发性疾病复发,还可能导致病情恶化;
停用抗高血压药出现血压反跳及心悸、出汗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