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健全制度机制是根本。要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做好顶层设计,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和造就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观念。受等级观念、特权思维、官本位思想等因素影响,干部“上荣下辱”“不到龄不下”等观念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成为影响干部能上能下的深层次思想瓶颈。破除这些陈旧思想束缚,必须进行思想观念的革命。要创新干部能上能下宣传教育,用具有代表性的能下典型案例教育干部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利用媒体平台、座谈研讨、专题培训等途径和方式,让干部明白用权须谨慎、越权必受罚。要积极营造健康公正的社会舆论环境,在全社会形成无论“上”或“下”都是一种正常干部调整的共识,逐步打破干部的认知偏见,激发认识这一机制的积极性主动性。
丰富完善能上能下的标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和难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难就难在对“下”的标准的理解和适用上。对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等干部“下”的渠道,标准比较明确,干部认可度也比较高,难点是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掌握和执行。对“不适宜”的规定在具体执行时缺乏详细的标准,比如对“显绩”容易把握,对“潜绩”不易认定;对单一领域职责好认定,对交叉领域职责不易判定;对“理想信念动摇”等标准很难量化,把握起来难度很大;等等。对此,各级党组织都有许多有益尝试,形成的一些新鲜经验需要及时固化,逐步健全和完善分层级、分领域、分类别的干部“下”的标准。
科学规范能上能下的程序。重视程序是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内在要求,干部能上能下必须依据严密完整的程序来进行。干部“下”的方式有具体的条件、情形和要求,但是在不同地区、不同岗位,甚至同一岗位在不同时间段,因为没有统一的规范,使得调整程序存在差异,这种情况的发生与“下”的调整程序科学性、完整性和连贯性不够完备有直接关系。只有程序正义,才能赢得民意。要增强程序意识,树立程序思维,加快构建对干部“下”的工作系统性监督体系,形成公平公正对待调整下来的干部的机制,将干部“下”的环节与任期制度、交流制度、聘任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有机结合,以科学规范的程序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有序进行。
建立健全能上能下的制度。干部能上能下在实践中之所以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相关制度不够完善是一个重要原因。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原则,发扬改革创新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加强历史经验总结,围绕干部能上能下构建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对已有相关制度进行梳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干部认可的制度要继续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的制度要及时废止、完善或修定。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确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刚性的制度规范和严格的制度执行,切实确保干部能上能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