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新闻联播不知道RCEP是什么,遂百度了一下。
RCEP是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即由东盟十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共同参加(“10+6”),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2012年由东盟发起,历时八年,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
完成RCEP谈判有利于对外发出致力于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的信息,改善地区贸易和投资的环境,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帮助各国更好地应对挑战,增强本地区未来发展的潜力,造福于本地区的各国人民。
协定生效后,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可充分享受RCEP成员方关税及原产地规则优惠,打开更广阔市场。同时,大陆各项区域发展规划、支持企业融入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加快改革开放等各项红利叠加,将为台胞台企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提供更多发展机遇。
【内容概览】
第一章 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
第二章 货物贸易
第三章 原产地规则
第四章 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
第五章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第六章 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
第七章 贸易救济
第八章 服务贸易
第八章附件一:金融服务附件
第八章附件二:电信服务附件
第八章附件三:专业服务附件
第九章 自然人移动
第十章 投资
第十一章 知识产权
第十二章 电子商务
第十三章 竞争
第十四章 中小企业
第十五章 经济与技术合作
第十六章 政府采购
第十七章 一般条款与例外
第十八章 机构条款
第二十章 最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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