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实践性,对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政治责任,更是提升工作能力、加强自身修养的关键所在。
以全局观把握法治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在于其战略高度与全局视野。它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正确方向。成功的实践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正确指引。正是基于对法治规律的科学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等重要论断,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更加坚定了党和人民厉行法治、奉法强国的信念。在基层治理中,党员干部要把握好“全局观”,在具体工作中,将法治思维与党建工作、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整体合力,使基层治理既有“法治规矩”,又具“德治温度”。
高擎以人民为中心的旗帜。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明确指出“法治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民幸福”。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对人民生活的实际影响,法治建设的核心是人民的需求和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尊不尊法、学不学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并且会在自己的行动中效法。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老百姓就会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要从人民立场出发,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服务于人民,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把握全民普法的风向标。法律权威源自人民群众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精神融汇于人民群众的日常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习近平法治思想成功指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枫桥经验”的长期发展实践证明,提高全体人民的法治意识是建设法治社会的根本措施,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和社会参与,则是从整体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长远之策。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