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感情的,免不了这样的发展:相认、相知、相知、相爱、相许,最终随着时间的推移,只会是相厌。哪怕白头偕老,仍旧相守,也多半是两相厌的。
于是,从一开始,我就放弃了追寻所谓的爱情。在寻找婚姻的另一半时,我的标准不是“要有多爱”,而是“合适、需要”。我想要给我未来的孩子,找一个“好爸爸”。
然而,多年后,当我有一天跟朋友抱怨起另一半的时候,他才点醒我。我所有描述的言语中,提到的都是“不需要他了”…直到我跟他谈分开时,抑不住地欣喜的时候,我才明白,这绝不是爱。
可哪有什么长情呢?只有拿不起,才不会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