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出第一步的时候,哈罗德六十五岁。
这场历经三月的朝圣之旅不仅是穿越时光的寻友之旅,也是哈罗德的心路之旅,是他第一次冲破惨淡与庸碌的现实枷锁,回归爱与信念,去探寻人生意义和自我价值的旅程,他的一路坚持正是他对自我灵魂长久而又深刻的拷问。
一封娟秀小字写就的信,是促使这一旅程成行的最初动力。
这封横跨大英,不期而至的信笺唤醒了哈罗德对二十年未曾见面的昔日好友奎妮怀有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那是模糊的爱情,是丧友的悲痛,抑或无奈的叹息?他不知道,也许永远也无法纠明。他只知道当他怀揣着这封信的时候,他的脑海里浮现只有奎妮的身影。从信中得知奎妮身患绝症的时候,一种复杂的情绪吞没了他的理智。以至于当他听说加油站女孩的阿姨因为女孩虔诚的信念而痊愈的时候,他突然萌发了一个他活了大半辈子以来最大胆的念头——独自一人步行去贝里克郡。
哈罗德不会想到,自己突如其来的,甚至有些荒唐可笑的想法将会给自己,给家庭,给整个社会带来不可估计的影响。
只因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然而哈罗德不曾预料到,这条朝圣之路走的会如此艰辛,不仅来自身体的痛楚,更源于心灵的煎熬。日夜兼程的赶路,最先遭受折磨的是他的身体。他的腿僵硬而肿痛,他的脚满是水泡,他的脚趾因为长期的刮磨而发白,毫无知觉。接踵而至的是长路漫漫的枯燥与孤独,以及望不到目标的迷茫与自我怀疑。颓丧,痛苦,绝望,他一次又一次地动摇:如果不曾出发就好了,如果不选择步行就好了,如果妻子在身边就好了……这一切的“如果”如同毒药一般腐蚀着哈罗德的信念与意志。
在每一个辗转难眠的夜晚,他会想起他的妻子,他爱的女人,莫林,也会想起戴维,那个忧郁却又伶俐的孩子,让他骄傲的儿子,吊死在自己的面前,那时那景是自己一生的梦魇,也让他的婚姻走向失败,让莫林与他形同陌路;他会想起迄今为止数十年的庸庸碌碌,浑浑噩噩。或许没有奎妮这封信,他会一辈子待在自己的囚笼里,度过余生。
好在,他是幸运的。每每动摇之际,总有萍水相逢之人给予他力量。加油站女孩也好,没有孩子的女人也好,银发绅士也好,骑自行车的母亲也好,他们如同一把干柴,时时添燃哈罗德的信念之火。他的旅程引发了公众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但没有人知道他走路去见奎妮的原因。不过那不要紧,因为这始终是一场一个人的朝圣之旅。每一次的否定变作对人生,对自我的更深层次的叩问,每一次的彷徨变作走下去的信心与毅力。或许这便是朝圣的意义,以最为疼痛和尖锐的方式蜕下自我,走向更大的世界,遇见更多的人,诞生更多的对话,才能明白生命的真谛,获得灵魂的清明。
最后的最后,哈罗德应该预料到的,绝症不会因为他的信念而改变。
奎妮真的已经病入膏肓,连工整的签名都保证不了。她已经被苦痛折磨的奄奄一息了。但她生命最后的弥留时段属于哈罗德,在哈罗德历尽甘苦以朝圣者的姿态向她赶来时,她也一直等待着这位老人的到来。哈罗德终于见到奎妮的刹那,一切都安定下来,没有想象之中的欢笑和畅谈,只有相互凝望的眼神和哈罗德发自肺腑的独白。即便这场朝圣救不回奎妮,他也用另一种方式陪伴了她最后的生命旅程,也挽救了自己。
踏出第一步的时候,哈罗德六十五岁,垂垂老矣。走完最后一程的时候,哈罗德如获新生。
这是一次情感疗愈的灵性之旅。三个月的朝圣之旅带给哈罗德的,是宝贵的孤独时间。哈罗德只身一人,走完长达627英里的路,也重新走完过去六十五年失败的人生。与莫林的隔阂,对戴维的愧疚,自己的懦弱在三个月里都被一一粉碎。之后的人生,是崭新的。他已经抵达了他的圣地。
正如周国平所说:“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没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并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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