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我实在无法理解我刚才为什么会有那个想法。我甚至感觉那个想法很龌龊。我有一种在意识里故意强奸一个女人的罪恶感。这种罪恶感让我不安害怕——就像在现实中我是一个刚刚完事的强奸犯。
可在那一刻,我真的太想强奸她了。我好像觉察到了什么,强奸这个词,用在我身上是不是有点不合适。
没有比她的眼泪更厉害的武器了。就那么两滴!两滴窝在眼角里的眼泪,让我没有成为不敢想象也不想成为的强奸犯。而且,我也并没有像电影镜头里面的强奸犯一样大口喘着粗气。
事实上,我一直都很清醒。因为,在这间铁皮屋里,事情一直都在我的把控之中,有条不紊的在现在进行时。
我从她身上轻轻地下来。在这之前,我很温柔的吻了她,吻干窝在她眼角里的那两滴泪。她一直都没有睁眼。我吻她的时候,她还在颤抖。只不过,比我趴在她身上的时候好多了。
她肯定看不见我脸红。我也看不见。但我能感觉到脸在发烧。铁皮屋也在发烧。像极了六月天里盖被子。其实,现在正是六月。
六月的星期六晚上。约好了今天下午她过来看我的。我等了她一下午,她没有来。再拨呼机后,回复了一句话:“临时加班了,刚下班,我现在在公交车上,你在家等我吧。”
我把呼机别在腰带上的时候,清楚记得显示屏上闪烁的那十二个时间数字:2000年06月25日17时26分。想想,她来到这里,至少要两个小时,回屋得了。
然后,我就在铁皮屋里百无聊赖。她说的家就是这间铁皮屋,是我两个月前租的。
满嘴黄牙的老妇女房东转身前的那句话我算是听懂了,月底预付下月租费。顿时,我感觉老妇女的心眼比她的屁眼大不了多少。
事后,晓晓嗔怪我,你的眼镜,掩盖了多少下流啊?我没有回答,只是笑。我知道她懂。她也知道,我知道她是在开玩笑。
玩笑开的似乎有点大了。我在铁皮屋蒸笼里洗桑拿的时候,听见有人敲门。我一步就窜到门后,闪速拽开了门。竟不是晓晓!竟是两个警察叔叔!
我并没有慌乱。我是有身份证的人。况且,我还有厂牌。再进一步说,我更没有犯法。前后也就三五分钟,他俩就走了。他俩走后我在想,我戴的眼镜在这件事上到底有没有起作用?
类似这种情况有好多。我是在上高二时幸运挣到“文氓”雅号的。老海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他说这话的时候,看着我,一脸坏笑。我一脸茫然。
直到现在,我仍没搞明白,我什么时候流氓了?我流氓谁了?顶多就是,把我班那十六个女生捋了一遍。可这是男同学们都知道的事啊。我挨个捋她们的时候,他们在一旁一个比一个兴奋。比我还激动的一个个像浑身上下打满了廉价鸡血。这时候,我感觉特没劲。我想骂人,日,一个个熊样,就没一个和哥合伙干的。害哥口干舌燥的想投井。
当然,我给孟妮写情书的事是不可能找人合伙的。三天写了三页。我喜欢孟妮大半年了。之所以这么久没下手,是我一直在观察。
孟妮没有我学习好,但她从来没有向我问过题。
她是我班那十六个女生里面唯一一个没有问过我问题的人。这让我很好奇,有种想要征服她的冲动和欲望。但我不能贸然行事。失手事小,丢人事大。毕竟我是学生会主席。
我让老海帮我递情书的时候,犯了一个致命错误。我把写给司依凡的情书给投递了!我发现错误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老海说,大功告成!我心里说,大错特错!望着远去的老海,我在想,在这件事上,眼镜究竟充当了什么角色?
那件事,给我的人生带来一个最明确的后果之一就是,我再也没有给谁写过信!包括晓晓!
晓晓知道孟妮。她是后来听我说的。她听我坦白从宽之后,笑了,“二货,多亏你没有署名,要不然,哼哼……” 哼哼代表的意思,我至今还糊涂。或许,孟妮会明白。谁知道呢?
没必要什么事都要整透彻。有时候,越想刨葫芦根,就越找不到方向。就像我和晓晓。我一直纠结,晓晓到底爱不爱我?我问她,她说,以后爱不爱你,是以后的事。重要的是现在。
这话听起来让我心慌慌。以至于好长一段时间,我就是飘在大海里的一蓬浮萍,没根,一切都不由我。没有方向,没有目标,没有希望。有几次我甚至绝望到想死。
幸亏我没有那么傻。我在最后一次尝试死的时候,忽然有了主意。我认为,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于是,我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后回家的路上,往晓晓呼机留言:宝贝,我想你了,明天你过来吧!不多会,一条信息出现在我的呼机上:我也想你了,到时见,吻你。
星期六,我和晓晓都不上班。不上班的时间,除了吃饭就是睡觉。总感觉睡不醒。兴许是经常熬夜加班的缘故。也可能是想晓晓想的。至于哪一个原因占的比重大,我实在懒得考究。也没空。眼皮上沉重一直的万钧,压榨了我稀有的闲余。
上午十点半醒来后,我把自己洗的白白净净。冲凉的时候,听到落水的声音,好像比床上收音机里播放的音乐都好听。恍惚间,手掌下按抚的是晓晓的胴体。一股热流从脚趾头涌上来,一阵一阵,涌得我头胀。
铁皮屋里,15瓦的灯泡发出暗黄的光晕,像极了我此刻的心情。我静静地躺在床上,等晓晓。这时,一个古怪的想法突然冒出来:躺床上的应该是晓晓!但现在,躺床上的是我,不是晓晓。我有点等不及了,一个人埋怨,一个人听。
我听见门外面的高跟鞋声。是她!在这个南方大都市,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了。我再一次闪速开门,只为迎接宝贝的到来。我在开门的同时,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蠢货,警察叔叔来的时候,听不出来不是晓晓吗?
她穿着上星期我给她买的白色印花连衣裙。深情款款,莲步轻移,一股诱人的香水味,瞬间把我包围。
我有些眩晕。不等她坐稳,不由她言声,就把她扑倒在床上。也难怪,热恋中的两个人,各在一方,每次相会,如牛郎织女。即便,每个星期六或星期天,两个人都要在一起,也难以慰藉相思之苦。
我想我是一只老虎。我笃定我就是一只饿虎。这一次,不会和以前一样了。我不想是一蓬浮萍。我不是浮萍,就得把她定下来。我要把她拿下来。
晓晓没有察觉到我的异常。她也绝对不会知晓我现在的想法。我们就这样热吻着。我的手开始不老实——像往常一样。像往常一样,她也开始喘息开来。
我在扒她内裤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她在用力阻拦我。我用坚定堵住她的嘴。她慌乱起来,紧抱我的双手,松开,并使劲推搡我,试图把我从她身上推下去。腿脚也加入进来。
……
我没想到的是:她好像明白了后的举动——一动不动。然后,我就看见两滴泪,自她的眼角,慢慢涨潮。在那潮流下面,我看见一个未曾得逞的强奸犯丑陋的嘴脸。
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准确的说,我明白我要什么,只是我没明白当时我为什么控制住了。我不是君子,不是柳下惠。我也不是小人。但我清楚,接下来要发生什么。我轻轻的从她身上下来。下来之前,我温柔的吻她,吻她的脸,吻干她眼角的泪。
我决定不去占领要地的理由,其实不是晓晓的眼泪。而是我的由来已久的一个认为——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就是得到了,也会失去。
这不由得我想起了孟妮。我确定孟妮知道是我写的情书,虽然我并没有署名。不是我忘了,而是有意。我这么做的目的,用不着多说。但又不得不说。可是,我从孟妮的眼神中,读懂了她对我的要求。所以,我不能说。
我坚信,孟妮不会是我的。不光是因为她没有给我回信。我宁愿她不要给我回信。美好,往左一点,往右一点,就不美好了。只有刚刚好,才是和谐。她不理我,就是美好,就是和谐。于她和我都是如此。
所以,既然不是你的,何必强求?何必为难她?也为难自己。当然,孟妮和我,与晓晓和我之间,不能比。本来就没有可比性。我只是想要说的是,我爱晓晓。这就够了。
晓晓那晚的离开是个预料中的意外。我知道她会离开。她要去上班挣钱。我也是。只是,她应该明天离开的。但她现在就要走了。
我现在也忆不起那晚她走的时候,我们都说了些什么。可我记的清楚的是,那晚她走的时候,给我的感觉。
感觉是一种奇怪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它是一个只能体会不可言传的客观存在。我感觉,爱情会死——随着晓晓的离开。这感觉,清晰的让我没有寸地可躲。我十分讨厌,乃至诅咒。仍无法躲避。
我不得不正视,不得不接受死了的爱情,是在一年后。如果,和你相爱三年的女友,像我这样,离你而去,你甘心吗?我甘心!甘心的除了生命之外,我一无所有。
毕竟还有青山。所以,我并不担心无柴可烧。所以,我才放弃晓晓!只为了,我的那间铁皮屋,温馨如洗澡时的流水声。更是为了,必须说三遍的最重要的事情——我的未来和我未来的爱情。
之后的剧本完全按导演走的。她走了,我也走了。我离开这个南方都市的那天,恰巧是个雨天。恰巧是个星期六的晚上。她说她要过来陪我。淋在雨中的我无心应景,如同游戏正酣突然就挂了的无趣。
天懂得我为什么就答应了她。那一晚,她和我没有回铁皮屋的那个家。这难道就是物是人非的完美诠释吗?我不想要答案。
答案就在录像厅里。我和她肩并肩坐着,只是她不在依偎在我怀里。甚至,她都没有靠近我的意思。进录像厅的时候,我故意挑了个明眼的地方。换作以前,哪暗去哪。这应该不是她高冷如斯的理由——我从她的眼神里相信。
谁说没有爱情就不是朋友?我向来不相信道上说的。我只相信我经历过的。她和我都是这样。就是没有爱情也能成为朋友。不幸的是,录像厅的那晚,我并没有以一个朋友去面对。原因很简单,我自己还没有转变过来角色,依然在游戏里出现在曾经的爱人面前。
游戏的过程很无聊,彼此竟都不知道从哪说,该说什么。就知道看播放的三级片。反正,我根本没心情看。可不看,又能怎样?现在回想起来,大抵她和我一样吧!
天渐亮,是时候退场了。当我踏上火车的那一刻,有一个标志,一直在我眼前晃悠:我的爱情死了。竟有一种终于完成一部长篇后的解脱。可她挥手作别的样子,我没忘记。而且,这样的场景,还时不时重现我多年后的梦中。只是一些残缺的,不可记忆的有关她的片段。
我压根就没想到在余生里使片段连续成电视剧。虽然,我不是这场戏的导演。我曾无数次的预演,和她不期而遇,到底会呈现怎样的场景?会安排在什么季节?会有什么样的人?非要只有她和我吗?我感觉,真的要是这样,多少难免尴尬。
不可否认,我的预演是有条件限制的。当我想起她的时候,当我梦见她后的某个半夜。仅此而已——已足以说明,我忘不了她。我想她的时候也在想,她是不是像我这样?
也许,就不该这样想!
虽然,时至今日,我仍没明白当初她为何走的那样决绝。连一丝余地都不留我。连我质问的机会都不给我。 但是,那个在我青春痘印还没有完全消退的如歌岁月里,曾给予我最美的爱情,和我一起哭过笑过,和我一起疯过傻过,和我好好爱过的那个人,说过这样一句话,重要的是现在,以后,不管。
是的,就是现在,可以偶尔想一下她,但不应奢望她会那样。强加之罪,十恶不赦。毕竟,是她让我懂得,爱一个人,不一定非要得到;放手,给她自由飞翔的天空,才是真的爱。
所以,我真的希望,愿世界为你温柔以待。回首,来路芬芳;伫望,爱在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