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夏秋冬
昨晚我朋友J在我的店里和她的一群朋友聚会,喝了很多酒,抹了不少粉的脸蛋儿还是遮不住醉酒后的燥热,由颧骨一路红到了眼眶里。
我从没见过J这个样子。在我的印象里,她确实是一个神经大条的女汉子,说话满嘴炮,骂人能不带一个脏字骂一天一夜不重样。笑起来嘻嘻哈哈,走在路上讲个黄段子仰天大笑会引来不少人侧目,而她全然不在乎的样子。开学的时候能拖着快赶上她体重的大行李箱风风火火地穿插在车站的人群里,比我这个男人都要霸气的多。直到昨晚她喝醉了的样子,让我一阵心疼。她眼神迷离地看着我说,老王,抱一个。我无奈又心疼地在她耳边说,都会过去的,别难为自己。
这事儿要从很久之前说起了,J在大学谈了个男朋友D,这是我们都知道的。D是同级其他学院的同学,长得说不上帅,也算干净。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倒也实在。说实话,那会儿我是很欣赏D的,不说其他的,以J的性格,愣是把他调教得跟猫一样,D也没有什么怨言。那会儿J捡了只流浪猫,也就是脚丫,是J我们俩一起一口一口奶粉喂大的,后来脚丫被狗咬伤奄奄一息,大半夜我叫J从女生宿舍翻墙出来看他最后一眼,结果下着雨的栅栏很滑,J跳下来的时候一不小心摔折了脚,第二天我带着脚丫去宠物医院,D背着J去了人民医院。之所以提这件事,是因为的确,当时我十分感动,觉得D在照顾人这一方面,确实很体贴,甚至比大多数男生要强得多,当然,我就是那大多数之一。后来J在宿舍养伤无聊疯狂网购,D就每天东西南北的快递点跑去给J取快递,每天都送饭,好像儿子伺候瘫痪在床的老妈一样。从这件事来说,作为J的朋友我很是欣慰。
大概是受不了J的日常秀恩爱,有段时间我屏蔽了她的朋友圈,所以我没有发觉两个人有什么不正常的事情发生。去年冬天的时候,J在食堂后边捡到了一窝小猫崽,看起来十分可怜,就急忙给我打电话,问我有没有朋友想要领养。那时候J和D还是一起来给我送猫的,途中有说有笑,我完全没有察觉出来丝毫不对。安顿好几个小猫崽之后过了几天,J和我说,其实他们已经分手了。一开始我很惊讶,因为在我所认识的男生里,能够受得了J这种脾气的人也不多。我问为什么,J就一副说来话长的表情。中午约了个饭,聊了很久我才明白原来是那么一回事——D瞒着J陪一个女生去看了电影,这女生呢估计是喜欢D的,所以两个人就暧昧了很久,后来被J发现了两个人大吵了一架,D矢口否认和那女生有暧昧关系,即使铁证如山依然坚定说是J错怪了他,甚至在吵架的时候,对J动了手。说到这里,我要插一句,男人无论如何都不能打女人,这是原则。即使你有一万个理由,打女人的男人也会被戳脊梁骨的。所以仅此一件事,我就对D彻底失望了。再后来J提出了分手,之后的戏码就像拍电视剧一样吧啦吧啦各种纠缠我就不再多说了。让我十分不解的是,之后我亲眼看到D和新欢在一起吃饭,他却仍然在纠缠J,各种求原谅。我告诉J,就是D说破大天来,你也不可以回头。
故事说到这里,我们再回到现在。昨晚J有个高中的男同学在重庆转飞机,就刚好留下了两天,昨晚大概就是J的好友想见一见这位“男同学”。明眼人都不傻,J虽然没跟我讲,我大概也能明白其中一二。后来送走J和那男生的时候,我问J,喝醉了自己能不能行,要不要我送你回去,J醉笑着说,离不了旧爱,你还不能让我有个新欢吗?然后头也不回的就走了。我站在门口,鼻子一酸差点哭出来。是啊,忘掉上一个的最好办法,不就是找到下一个嘛。
今天醒来我问J,真的喜欢那男同学吗,她说,不喜欢。我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也就没有再回复。
其实我明白,J看起来再彪悍,说到底也是女生,她心里也是柔软的。那时候她手里捧着脚丫给我看的时候,眼神闪烁着的才是她最深处的样子。
哦对了,关于题目,我还是要解释一下。J说我是爱无能,顾名思义,我就是那种不敢去爱不敢去尝试的外向孤独症患者,每天说着没有合适的,我就适合单身,我散漫惯了,之类等等。其实说到底,只不过是给自己在感情方面的无能寻找借口而已。我承认我就是,这样的爱无能,晚期。
最后,希望我们都能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