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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还得从洗澡开始。
阿灯可不习惯天天洗澡,也没有固定时间去洗澡,感觉应该洗了,就去洗,不规律可不会影响自己的身心健康。
阿灯家的卫生间不是很大,为了很好的流通空气,绝大多数情况下把窗户打开。
一个月前的某天晚上十点钟左右,阿灯进卫生间洗澡,当阿灯打算将窗户关闭时,无意中发现十米处,对面的那一户人家的女人也在洗澡。
从小到大,阿灯可能没有好好学习的缘故,眼睛还算健康,没有佩戴眼镜,视力还算不错,看着对面的邻居在洗澡,就像在跳舞,不忍直视。
阿灯知道,偷看他人洗澡是犯法的,如果正大光明的看,还犯法吗?
于是,特意查了一下资料:
1.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如洗澡)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行为人使用工具(如手机、摄像头)偷拍,还可能构成“偷拍他人隐私”,处罚更严厉。
2. 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强制猥亵、侮辱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如果偷看时伴有猥亵行为或意图(如露阴、言语骚扰等),可能构成此罪,最高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器材罪(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若使用偷拍设备,可能涉嫌此罪。
3. 民事责任
被侵权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
当有了第一次后,阿灯每一次去洗澡都会下意识的往对面的窗户望去,然后关上自己的窗户。
一个月过去了,那户人家的窗户依旧是透亮光明的,不是那个男的在洗,就是那个女的在洗,阿灯想到了那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一家子的人,心是真的大。阿灯甚至怀疑,她在钓鱼执法。阿灯敢肯定的说,这边楼的几户人家,也是能看到对面的卫生间的,因为卫生间的布局都一样,只是视角不一样。
对面的人洗澡不关窗,阿灯无意看到,反而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不情不愿的把窗户关上。
不可能趁着她们洗澡的时候,大喊一声:喂!洗澡记得关窗!
或者第二天跑过去敲门:你们卫生间的窗户最好关上,去网上买一张防偷窥的贴纸,以免影响市容,要知道中国人最喜欢围观看热闹。
至少阿灯是不敢去提醒的,无亲无故,不认识对方,把阿灯告了向谁说理去,不得不防呀。
就像某个大法官坚定的说:“不是你推倒的,为什么要扶。”
影响及其恶劣。
当然,即使关窗也一点用也没有,因为都是透明玻璃。阿灯的卫生间窗户贴了防偷窥膜的。
阿灯真的无法理解,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尴尬吗?既然阿灯能看到对面的窗户,她一定能看到对面的窗户,毕竟都住在同一层嘛。
遇到这样没有羞耻心的人,不知道是阿灯不幸还是幸运。
(有个美女在那里,你怎么看?光明正大的看!可惜阿灯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