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苑乡民王十,夜里去博兴县贩盐,途中被二人擒获。
王十以为是盐商的打手,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对面讲道:“别怕,我俩不是盐商手下,是阎罗王的手下。”王十听完差点吓昏过去,转而求请回家道别。鬼差不许,笑道:“不要你命,要你干活。新阎王上任,要疏通奈河,抓些坏人清理河道。”王十不敢不从,跟着鬼差走入衙署。
阎罗王正在堂上核查名单。鬼差近前禀报:“捉到一个私盐贩子,名叫王十。”阎罗王斥道:“放着贪官奸商不抓,偏要为难一个贩盐小民,却是为何?”鬼差叩头谢罪。阎罗王又对王十说:“来都来了,干完活再走。放心,本王不差钱!”喝令鬼差买四斗海盐,连带王十那份一并送回王家。
这边王十领了狼牙棒,跟着一众鬼差去河道监工。一行来到岸边,眼见河水赤浑腥臭,密密麻麻的工人正在捞尸。鬼差高声叫嚷:“人头放这边,身子、四肢扔那边,骨头、肉沫分开盛放。做好垃圾分类,不然给你一棍子!”
人群中,王十发现博兴县的盐商张三,心里骂道:这死鬼,平日里缺斤短两,这天落我手里,高低给你上一课!当下挥舞狼牙棒,走到张三身边仔细监工:下河砸背、上岸敲腿,打得对方泡在水里不敢露面。
三天后,河道完工,鬼差送王十回家。
此前,王妻发现院里多了几担海盐,却不见丈夫身影,连忙发动全家搜索,最后在博兴县外找到王十。彼时气息微弱,不知害了什么病症;接回家调养三天,方才睁眼醒来。
张三“症状”与王十相似,只是后背、大腿生出许多病疮,发脓流血、臭不可闻;养了一年才见好转,自此不再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