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苑地区的人,名叫王十,在博兴县从事贩盐的生意。某夜,他被两名神秘人物捕获。王十初时以为他们是当地大盐商的巡逻队伍,于是急忙抛下盐巴试图逃跑,但他的双脚却像被定住一般,动弹不得,随后被牢牢捆绑。王十焦急地恳求,两人却透露:“我们并非盐铺之人,而是来自阴间的鬼卒。”听闻此言,王十心中恐惧更甚,他乞求能先回家与妻儿告别,但鬼卒却拒绝了,表示:“此次捉你并非要你性命,只是暂时需要你协助。”王十追问:“究竟是何事?”鬼卒答道:“阴司新阎王上任,发现‘奈河’已淤塞,‘十八狱’中的茅坑皆满,因此需捉拿人世间的小偷、贩私盐者和铸私钱者去淘河,并捉拿乐户去清理厕所。”王十无奈,只得跟随鬼卒离去。
他们进入一座城市,来到一处官衙,见阎王正端坐上方,查阅生死簿。鬼卒禀报:“已捉得一名贩私盐者,名叫王十。”阎王低头一看,却怒道:“所谓贩私盐者,是指那些偷逃国税、坑害百姓的大盐商。如世间贪官奸商所言之贩私盐者,实则都是天下的好百姓。他们不过是穷人,用微薄的资本挣取糊口之资,怎能称之为‘私’?”于是,阎王罚两名鬼卒再去购买四斗盐,连同王十原有的盐巴,一同送回王十家中。并留下王十,赐给他一根蒺藜骨朵,让他与鬼卒一同监督河工。
在鬼卒的带领下,王十来到“奈河”边。只见淘河的人夫们,都用布条遮挡身体,如蚂蚁般川流不息。河水浑浊且泛着红色,散发出难闻的臭味。人夫们赤裸着上身,手持竹筐和铁锹,在河中忙碌地打捞朽骨烂尸,装满筐后,再背到岸边。深水区域,他们便潜入水中打捞。稍有不慎,动作稍慢,便会遭到鬼卒用蒺藜骨朵狠打脊背或大腿。一位监工的鬼卒给了王十一颗豆粒大小的香丸,让他含在口中,随后领他走向河边。王十发现,高苑的那位大盐商也在人夫之中,于是他特别“关照”这位盐商,入河时打其背部,上岸时敲其腿部,吓得盐商常常躲在水里不敢出来,王十这才作罢。
经过三昼夜的辛苦劳作,人夫们死伤过半,奈河终于被淘净。先前的那位鬼卒将王十送回家中。一到家,王十突然醒来。原来,自他贩盐未归后,家中一直担忧。天亮后,王十的妻子开门,见院子里放着两袋盐,却不见王十踪影。家人四处寻找,发现王十已死在路上。抬回家中,他尚存一丝气息,众人皆不解其因。待王十醒来,才将经历一一叙述。而高苑的那位盐商,在前日也已身亡,苏醒后,被蒺藜骨朵打过的地方,均化作了脓疮,全身腐烂发臭,令人难以接近。王十故意去拜访他,盐商见王十到来,竟吓得将头缩进被子,如同在“奈河”中的情景一般。一年后,盐商的伤势才逐渐好转,从此他便不再涉足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