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撤档了,我有点失望。店里说这周推《芳华》原著小说吧,所以写了点东西。乱七八糟的,权当为大家提起一点兴致去读一读原著吧。
电影《芳华》的内容,大家可能都已经有所了解:它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里,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与充斥着变数的人生命运故事。
电影《芳华》拍出的是冯小刚所怀念的一段青春,而小说《芳华》写下的则是原作者兼编剧严歌苓眼中那个年代的过往。为了电影过审,冯小刚势必要舍弃援原著中的一些内容。而严歌苓笔下的原著小说,与冯小刚的灿烂意向是不同的。
小说的背景放在了七十年代,讲述了那敏感而又特殊的十年,全国各地的少男少女在某部队文工团隐秘而残酷的青春,和时代浪潮下个体的渺小。
这残酷不同于一些青春小说中的堕胎、自杀,这残酷是时代带强加给人们的烙印,是人们从幻梦中清醒过来时的空洞与永远洗刷不尽的自责。
刘峰是个正直善良的老好人,他无条件地帮助任何需要帮助的人。这个模范一样的好人与周围的所有人都显得格格不入,人们在笑他太傻,也因为他毫无瑕疵的正直而疏远他。
怎么会有人毫无瑕疵呢?男欢女爱、贪图享乐、自私胆怯,这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的缺点吗?刘峰怎么会都没有呢?
在获得了全国模范标兵之后,这个无暇的人在人们心中更是走向了神坛。
或许是这样完美的人格太过虚妄,当他拥抱林丁丁的时候,林丁丁只感到害怕。
“触摸事件”让刘峰走下了神坛,取而代之的,是众人的奚落与批判。他们所有人都曾接受过刘峰的好,却没人愿意站出来为他说上一句话。多年以后,他们才想起,这其实是一种背叛。
在那个年代,好换不来好。小说的原话说“那就是背叛的时代”。
小说以萧穗子为第一人称,但并没有在萧穗子身上使用过多笔墨,而是透过“我”的眼睛与揣测,描绘出一幅上世纪七十年代文艺兵群像。
背景优越,美丽高挑的郝淑雯,肆无忌惮地挥洒爱和恨;家境普通,形象清纯的林丁丁,穿梭于众多追求者中比较挑选;母亲改嫁,孤僻怯懦的何小曼,默默忍受着众人的嘲笑与排挤......
一九七七年的她们看起来是鲜活美丽的,然而时间的脚步不会停留。岁月流往,当初的繁华不再,明丽的少女们嫁做人妇,走下神坛的“活雷锋”在战争中失去手臂...他们被生活击中,时代赋予他们的荣耀与伤害都渐渐褪去,露出的是一张张苍白空洞的面孔。
小说《芳华》写的是时代与人性,而时代的秘辛往往不被允许宣之于口。因而电影版中,冯小刚选择把电影的深度展现在退伍老兵的艰难现状上。也许这还是“越界”了。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