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16分钟吃饭了,我吃饭很准时,连吃饭都不准时,还做什么。我吃饭的时候很紧张,有时候感觉自己就像一只金毛,在护食,紧张得手颤抖,当然为了优雅肯定不颤抖。有一次,看见了一个菜,不是肉,我正在说话,在讨论它好不好吃,竟然发现时间突然拉长了,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感觉到时间长得天荒地老,口水感觉出来了,但是喉咙越来越干,说的话夹杂着这些乱石,顺着山坡汹涌而下。具体的表现是,我流着口水在说一个长句,关键是谁都知道我想吃,但是硬要把话说完才愿意优雅地吃。优雅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只剩下了一地的鸡毛和泥石流。而我的旁边正好是珊珊,这个脸丢得,成了我身上抠不去的伤疤,让我无法在一个小姑娘的面前继续正常地活着。
这个习惯的养成,是常年在食堂吃饭的后果。两地分居去一个县做交流干部,一做就是八年,中午吃饭的时候,要么提前去,要么推迟,前提是要吃得足够快,这样才不被不想碰见的人碰见。当然,食堂的饭菜也没好吃到可以留时间去欣赏的程度,吃饭只是为了不饿死。食堂的饭菜还真的具备了不让你饿死,还能让你吃得足够快的功能。一般来说,如果我不想把菜吃完,菜也没有鱼肉,那么在两到三分钟的时间内,我把中餐吃完是正常的。吃快的不良反应只有一个,大脑在接到吃的指令时,身体作出了快速反应,大量的口水从口腔四周倾泻而出,为的不仅是湿润口腔还要湿润肠胃,不至于让我噎着,也不至于让饭菜划伤我的食道和咽喉。吃相约等于狼吞虎咽,但是又不能肆无忌惮地狼吞虎咽,因为食堂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走进什么样的熟人。有过一次,一个善良的小大姐看见了,她两眼婆娑地淌着泪,两手交叠,弯腰看着我,我叼着一嘴的青菜,正准备不嚼而使劲吞下去。
但凡看见过我一个人吃饭的人,没有不震撼的,起码多少会珍惜得之不易的,过得不算艰难的日子。
有种说法,说客家的男人都是天生的橱子,我认为是正确的。我本人就没有任何人教过我怎么炒菜,甚至故意不学炒菜,我不仅认为自己会炒菜,还真会炒菜。比如我年轻的时候会炒鸡蛋,后来两地分居后,在煮饭的时候,就洗干净一块猪肉,直接丢进电饭锅里和饭煮,饭熟了,肉就熟了,捞肉出来直接点盐吃或者点蒜米酱油也是一级棒。至于饭里丢腊肠,这么简单的菜,我都懒得炫耀。
有次出去吃饭,我吃到一个夜来香,真惊艳到了我。一个玻璃大盆,里面飘着青翠欲滴的夜来香,吃到嘴里,夜来香清脆带着淡淡的花香,秋水一色的汤里有种虚无缥缈的蜜甜。由于我认识后面的大厨,叫出来一问,结果从今以后我就学会了一系列的神仙菜系的标准做法:买回来新鲜的夜来香,洗得没有任何漂浮的杂质,放进透明漂亮的大玻璃盆中,烧开水,倒进去,等5分钟,嗯,这个菜就做好了。我明白了,凡是长得漂亮的青菜,都可以烧开水烫,和泡茶一个道理。后来,我就学会了煮苟棘烫,菠菜汤。只有一次出了错,我不知道蘑菇是要泡开的,所以失败了,还有,蘑菇应该是和其他东西合在一起弄才好吃的,即使泡开了单独吃也是不好吃,所以,好看的不一定好吃。
好看不好吃的还有腊肉,我买了块大腊肉,快透明的那种,电视上人家割来生吃的那种。我就用电饼铛,用美工刀切碎了,电出油了,倒些白兰地进玛瑙杯里(我真有只白玛瑙杯,原来好好的,听网上说用前要用75度温水泡几个小时,我就把它丢进煮茶壶,设定75度准备煮,吗打,估计是煮茶壶升温过快,没到70度就裂了条缝,抢救及时,没裂两边。),吃了,竟然还不如生吃!又是个混蛋腊肉,竟然是咸的!咸的!我日他们的什么东西,为什么是咸的?!那天晚上,我只好饿着肚子生吃了白兰地,用我裂开了缝的玛瑙杯,把腊肉丢了。那天晚上醉得厉害,晚上醒来竟然不是口渴,是裂开一样的饿。后来,我就不惹那些放久不坏的肉了,这些肉之所以不坏,估计就是一个德行,细菌吃不了它,你不比细菌厉害,肯定也吃不了它。
今天,张玲对我说了,说我写的东西还可以长一点,今天又特别的闲,那就写长一点。说到吃,还有个小故事。那时候,我在博白两地分居的时候,我住的地方就是个据点,真正的据点。我有个堂哥,是个正经事不做,只做不正经事的。他帮我找了个住的地方,那个房间真不错,竟然是标准的两房一厅。我睡一个房间,还有一个房间是他的或者是我们朋友的。客厅没有电视机,而我们都不需要,客厅就是标准的喝酒的地方。不管我在不在,他们一般都在,我在就一起吃,不在他们也在吃。生的是我堂哥炒,因为客家男人都是大厨,何况一屋子全是客家男人。也买熟的,大家都喜欢肉,所以是各种肉。关键是我的房间独自在某个办公楼的顶楼,仅此一家,其他下了班就关了灯,猜码喝酒闹事只要不跳楼都没事。有一天,我们又在喝酒,但是一不小心,啤酒喝没了。龙大有个漂亮的小女朋友,博白盛产美女,漂亮的女朋友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美女,而是像牛奶一样丝滑的美女。我都搞不懂,这么漂亮的美女为什么要跟着龙大,只跟龙大,喝酒猜码抱在怀里眼睛里只有龙大,而龙大偏偏不在意,果然是只有坏人女人才爱。那天喝断了酒后,龙大就踢了一脚他的女朋友,去,买件啤酒去。只有我是清醒的,我说,要不我去?那美女第一次正眼看了我一眼,妈的,还是你想和我争宠吗的那种一眼,对着龙大媚笑着就出了门。不多一会,两只手,一只手拖了一件酒,另一只手又拖了一件酒,一脚踢开门就进来了。我很惊诧,这可是五楼啊,一个男人都做不到一手一件啤酒健步如飞脸不红心不跳。那小妞嘴一歪,我不行,还不是有保安吗?对他笑一下,不要说啤酒,就是楼下假山我都搬上来了!从此以后,我就立下了愿望,要找一个可以色诱保安的女朋友。
我以前也有过一个女朋友,先说后半截吧。我以为她早就回老家嫁人了,我还以为她早就忘记了我。有一天,我在一个小店里吃鸭肉粉。我吃东西的时候是相当神圣的,之所以选这家鸭肉粉,并不是说有多好吃,而是难吃得没人来,老板脾气差得给你吃就不错了,没人打扰我吃粉,所以来这里吃粉。我正埋头吃着粉里的汤,因为粉和粉里的肉都被我吃完了。一阵高跟鞋声音进了来,很熟悉,非常令人惊恐。抬头,果然是她,真乃冤家路窄。我准备她去前台点粉,我就从门口悄然离开。她,果然还是她,把我面前的椅子拉开,椅子在水泥地上刺耳地被拉开,一掌拍在桌子上,“老板!来碗粉!”,然后我不得不抬头看着她,她早就歪着脸等在了半空,伸嘴就能碰上我的距离。我看了她一眼,把碗里的汤彻底喝完,总不能舔碗吧,正准备站起来,门口来了一个穿西服的漂亮男子,她看都不看,回首喝了一声:“滚!”那男人竟然知道是说他,一声不吭退了出去。老板还是那个老板,所以端了一碗鸭肉粉上来,就退回后堂的某个角落里。她一声不响,像我一样飞快地吃了一遍鸭肉和粉。然后抬头认真地看着我,我站了起来,我是个有修养的人,打架不能在人店里打,因为老板认识我。她跟着我走了出去,我突发奇想,要是我走快点,估计她跟不上我,所有的侠士,出了门都是施展轻功在屋顶或者植物的尖尖上飞驰的,我正在考虑上楼顶还是一骑绝尘。她在后面冷冷地说了一段话,“我早就知道你回来了,还知道你在哪里上班,之所以不找你,是因为我知道你习惯走哪条街。”
我不说话,准备发动一骑绝尘。她说,你敢跑。我站住了,回头看着她。
她还是一席长裙,修长的小指上依旧带着一个翠绿的戒指,指甲细长指尖鲜红,单眼皮的细长眼睛盖着冰冷的眼珠,穿着蟒皮纹细跟喆红皮鞋,长发烟一样在空中悬浮。她走过来,用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地址,晚上我来找你。”我给了她地址,其实不用给地址,她晚上说来肯定来。然后她转身走了,中午的街道冷冷清清,清脆的高跟鞋声,一声声由近及远地响了起来。
我没料到,八年了,她竟然还在这个小城里,芳华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