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鸟,我生活在海南岛,这里四季舒适,夏天偶尔有些闷热,不过我有空调吹,我比其他的鸟爽多了去!
小时候,一阵台风把我从窝里刮落下来,那时候还没长毛呢,在地上遇到了我的主人,他把我带回家,从此我就住在家里了,这就是为什么我有空调吹的原因了。
我的鸟生目标是做一只“好鸟”,我也不知道具体的好鸟是什么,但是经常看到主人在电脑前写东西,他写他的人生目标可不是做一个好人那么简单。我就退而求其次吧,先做一只好鸟。
没人教我怎么做一只好鸟,主人在电脑上写的文章,我就蹲在他肩头偷看,他的文章里也没有教我。在我看来,他一定知道怎么做一只好鸟,但是他不教我,让我自己悟,主人就是主人啊。
既然目标定下来了,那就开始实施吧,首先,像主人一样,文章是一定要会写的,我几十克的体重,起飞,着地,两只爪子用力踩下空格键,总算是输入了一个字符,原来写文章这么难啊,我看主人两只爪子啪嗒啪嗒飞快地输入,主人不愧是主人啊。
用功了好一会,总该有放松的时候,先去食盒里吃点东西,旁边的水盆里洗个澡,然后站在显示器上噗嗤噗嗤梳理羽毛,这是每天最大的享受了。劳逸结合,应该就是一只好鸟吧。他目不转睛盯着显示器,从来没有对我投出肯定的目光,一定也是在考验我的恒心。
烈日灼灼,我在家里吹着空调,主人躺在地板上午睡,我在书桌上练唱歌,纱窗外面的伙伴都被我的美声倾倒,公鸟噗嗤噗嗤地撞着玻璃窗,原来我是这么的招鸟喜欢啊。嗯,好鸟好鸟。
反观主人,他好像就没这么招人喜欢了,也从来没见他唱歌,他只会坐在电子钢琴前,面对着白墙壁,沉默地弹着不连贯的音符,虽然我不识音律,但我是他的迷妹,站在键盘上跳跃着,钢琴的键盘要比打字的键盘硬多了,任凭我怎么用力蹬,它都丝毫不动弹。事实上他弹琴的时候,没有人噗嗤噗嗤地撞我们家门,就像那天我学家里的金鱼在水里吐泡泡,也没有公鸟噗嗤噗嗤地撞我们家的窗,然后我失望了一整天,主人也应该很失望吧。
我站在主人肩头,他写作的时候我就偷看,他趴在地板上看书的时候我也看,还用嘴啄一啄那些精辟的用词精句,看得多了我也是一只文绉绉的鸟,其实主人写的东西很普通,怪不得没有人噗嗤噗嗤地撞门了,他写的东西跟那本《丰乳肥臀》的长篇比差远了,跟《斜阳》比也差远了,他为什么就不写一些跟他看的那些作品一样好看的作品呢?
我带着这个疑问,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主人在屏幕上敲下的文字,原来在人类世界模仿只是一方面,如果没有自己的东西,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我就好啦,只要像模像样地唱歌,天天都有雄鸟噗嗤噗嗤地撞窗户。
想有自己独特的东西,哪有那么容易,浏览器里有好多厉害的作家,也有好多新晋的写手,我见主人发布出去的东西,没一会就被刷到冷宫里。我看他脸上写着失落,然后起来走一走,等下又木然地坐在显示器前继续敲键盘了。
“不如放弃吧。”我用鸟语问主人。
主人仿佛听懂了一样,端起旁边的浓茶囫囵地吞了一口,那杯茶我也喝过,苦得要死,不知道主人为什么会喜欢,他咂咂嘴巴,皱了一下眉头,停顿片刻又继续敲打键盘。
他的表情回应我:“怎么可能。”
一只好鸟的首要标准,就是早起,海南的天,5点就蒙蒙亮了,我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梳妆打扮,羽毛要蓬松,爪子要干净,身上不能有小虫子。通常磨叽完打扮已经是7/8点,主人通常在这个时候起床。可是最近主人都赖在床上,意志消沉,他在文章里说因为失业,说什么物不能尽其用,人不能尽其才。在我看来主人也没什么才能啦,是金子早就发光了,还轮落到啃老吗?他不过是在自我挣扎,等哪天他想通了,早晨不再蓬头垢面,也不再用脏手抓我,就好啦。他那手洗都不洗,我的羽毛都浸透他掌心的细汗,天这么热恶心死了!细汗把羽毛黏在了一起,每次被他抓我都要重新梳理羽毛。
我想不通的事情比较多,毕竟我是一只鸟,脑子不好使。物尽其用,人尽其才,那么鸟尽什么呢?鸟尽其乐吧,这个我喜欢,活着一定要尽什么的道理,好像有点累啊。
主人文章里写过一个人,斯坦福大学硕士美女,本应该可以人尽其才的学历背景,她却选择在安踏店里做店长,话说安踏是什么,文中应该是一个连主人都不屑的职位吧。主人问她为什么。主人很喜欢问为什么,她说那是一种选择,她喜欢现在这个三线小城市,她选择闲散,在喜欢的城市打小工,哪天待腻了,背起背包又去下一个城市去生活,她说她在缅甸的维桑海滩当海滩管理员,在澳大利亚的达尔文市放羊等等。还没等主人再问为什么,她倒是问主人,你的选择是什么?主人好像被问住了,一直在寻找答案。
我知道主人的答案,但是主人自己不知道,像他这样爱写爱敲键盘的木脑壳,是不会喜欢去维桑海滩当管理员的,顶多去那边玩一玩住一住罢了。看他的样子,我猜想他是在纠结,纠结着要不要去维桑海滩当沙滩管理员呢,别人的洒脱和别人找到的生命意义变成了他的心理负担。
还是我自己舒服,鸟尽其乐,别人的事情我帮不上忙啦。
今天午饭的时候桌子上有番茄炒蛋,我不知道该吃蛋还是吃番茄,这么一大盘,我站在那盘菜面前慌了神,主人将我赶走,我才知道那东西是主人吃的,跟我没关系。我一下子就领悟了他的烦恼,他是望着别人的番茄炒蛋那种感觉。
主人的肚腩
我可是很爱干净的,这一点我用实际行动改变了主人认为鸟类不爱卫生的观点,保持蓬松的羽毛,按时洗澡,他是不知道,羽毛就鸟的第二张脸,如果把毛全部掀开,里面只是皱巴巴的红皮,可怜吧唧的。
最近比较开心的是我正在换毛,之前那些磨损的飞羽正在脱落,崭新的羽毛就要长出来了,作为一只好鸟,形象很重要。原本以为只有我这种不起眼的角色在意这些不起眼的事情,主人也常常捏一捏自己的肚腩,一副很不满意自己身材的样子。我觉得他身材很好啊,原来大人物也在意这种细枝末节啊,跟我没什么区别嘛。
主人的酸腐
鸟嘛,拉屎总是随心所欲的来。我偷偷看见主人在文章里发泄我随处拉屎的不满,那有什么办法,生活在一起总是会有些小摩擦,谁叫我是鸟。主人是容忍了我这个坏习惯,他却容忍不了邻居那四五条吉娃娃狗,对面邻居的男主人以前官运亨通,身居高位,他爱狗,雇了个保姆司职养狗,那些吉娃娃真是娇生惯养,毫无礼貌地对人吠叫,不禁令人想起‘狗仗人势’这种字眼。
邻居家的男主人不幸,换了不治的肾病,已经躺在医院大半年。家中只留下保姆一人,山中无老虎,保姆当狗王,那些吉娃娃拉屎拉尿臭翻了一整个家,保姆爱理不理,每到午夜,吹起屋后风,一阵阵狗骚味弥漫,连我都嫌弃干呕。
主人是仇富的,他还耿耿于心着以前邻居家女主人一副官架子,皱起鼻子嫌弃他送的茶叶。“她根本就不懂茶叶!官瘾罢了,什么都要点评点评,红茶绿茶都搞错。”主人在文章里写道。
换做是个普通人家,遭遇不治之症,估计他就不会在文章里大写特写狗骚味,我很好奇,假如主人富起来会是什么样子呢?这个木脑袋应该依旧会很酸吧。
不过主人没有把落井下石的文章发表出去,他总是摁下保存,然后剪切到硬盘深处,这算是他的发泄了。第二天开门,正巧碰见到邻居家的保姆,他又会笑容满面的问好打招呼。真是有点可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