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见
见到季益的第一眼,是在新生报到时。
她的父母陪她来的学校,身旁那个身材高挑成熟的是她的哥哥。
我也是来报到的,他们一口熟悉的乡音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很羡慕她,不过是上个大学,这么多人陪着,她又不是小孩子了,心中莫名有一股酸味。
不过像她那种离不开温室的花儿,估计以后也不会有什么作为。我对她有一种莫名的排斥,虽然我和她井水不犯河水,不过才有一面之缘。
我当然不是一个人来的学校,只是我爸把我送到学校就回了,他很忙。
我在置办生活用品的路上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不由得让我转头看了他们一眼,不得不提的是,季益长得不出众,声音却很柔,柔得让人起一层鸡皮疙瘩了。照理说,同一个市内,遇到老乡并不算稀奇,可世界那么大,她怎么就不偏不倚地和我选了同一所大学,而且之前一面都没见过?莫非,这是缘分?当我想到缘分这个词的时候,我拼命地晃了晃我的脑袋,我可不想和她有交集。看她的样子,不像是聪明的样子,我可不想被她拉低了智商。
我没有过多的停留,就扬长而去。
2、交集
我本以为我们不会有什么交集,新生会上,我注意到了,她签到处的横幅上,写着“外国语学院欢迎你”几个大字,光明磊落。而我,中文系的,虽都是文科类,但也八竿子打不着。从此,她在我印象中又差了一层,崇洋媚外的外语系家伙。所以说,第一印象很重要,虽然她什么都没做,但我只看一眼,就知道她不会在我的关注范围内。
不是冤家不聚头,嘿,我还真就遇上她了。新生领书,明明是不同的院系,非得凑一起了,哎,冤家路窄!我在心里愤愤地说了句,妈的!回宿舍的路上,我看着她吃力的样子,真是觉得好笑。我也抱着一堆书,想帮也帮不上,就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
那时候,她并不认得我。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在各自的生活里潇洒。我倒是经常看见她,在食堂,在上学路上,在操场上,对了,我们还一起上过体育课。不过,这些她都不知道,她的一举一动我都觉得好笑。不是嘲讽,只是单单觉得她这个人很好笑,说不出的感觉,见到她,我就觉得开心。有一次,我竟被安排到她的旁边,我和她相遇过无数次,她还是不知道。不过学校就这么点大,遇到也不算什么稀奇事。
3、共事
过了好久好久,我早已习以为常,每天不和她见上几面都觉得少了些什么。当然,我总看见她。不过,她好像挺认真的,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样不堪。后来,我摸清了她的一套行动规律。早上6点30,准时到食堂,7点钟是她们院的晨读时间。外院的孩子真可怜,一大早还要赶来晨读,每天苦哈哈的,其间更是怨声载道,一百八十个不愿意。领导们发起号令,下面的人也就装装样子,看小说的看小说,追剧的追剧,当然不乏有专心的。考试成绩上来了,老师们就耀武扬威了,好像都是晨读的结果。所以这个传统届届相传,只要考的好,总能和晨读扯上关系。这和晨读半毛钱关系啊!
其他时间,她都和舍友们呆在图书馆,每天看看书,上上课,这日子倒也过得悠闲。我在图书馆兼职,没事时,时常坐在她对面的桌子上,靠窗的位置。她有时候看书看累了会伸个懒腰,打个呵欠,然后手托着腮,侧着身子,那时候,我就看不清她的表情了。有时候会趴着看会手机,憋不住笑出声。有时候朝着一个点呆望着走神,那个时候,我发现是她最美的时候。如果有阳光照进来,把她脸上的每一个神情都捕捉得很清楚。她的双眼皮不是很明显,内双,只有在往上看或者睡觉的时候才让人察觉得到,又或者离她很近的时候。看着她眼睛的时候,会着迷。不过,我非常确定,我并没有爱上她。单纯的只是觉得她有些小可爱而已。
她朝着我这边看,呆若木鸡,我不知道她在看什么,又在想什么。或许是人们常说的放空吧!她盯着一个点看,然后又埋下头写点什么,又抬起头盯着那个点看看。我觉得她应该是在欣赏窗外的风景,顺带着思索些什么。她视线的方向恰好是我座位的方向,我有时候不抬头,用余光揣摩她,有时候觉得她看太久了好奇,就顺着她的目光向窗外看去,没什么奇特的,然后再望一眼她,她察觉到了,对上我目光的时候明显藏着不好意思。不得不提的事,她伸懒腰的架势真的很夸张,双手高高地举着,像极了投降的姿势。又将双手并拢,往上使劲地拉伸,都快碰到天花板了。许是坐久了,左扭扭,右扭扭,跟做广播体操似的,我只能用手挡住脸偷偷地笑。当然,她也有认真的时候,笔刷刷刷的写个不停,书一页页翻个不停,人都是认真的时候最迷人。当然,这些都不足以让我爱上她。
我总是不自觉地看向她,我也很苦恼。我试着不去管她,可还是会在不经意间注意到她,她身上不知道有什么魔力吸引着我。所以,我也试着去讨厌她,我必须在我察觉到我喜欢她之前讨厌她。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在图书馆兼职的我,晚上要负责清理同学们留下的书籍。季益每次都给我的工作留下了很大的阻碍,她总是把书藏在桌下的抽屉里,我每次都要把书清理到旁边的地上。我知道她是有怨言的,每次搬书都是愁眉苦脸的,她一定特别痛恨我们这类工作人员。我也痛恨她,每次都给我增加工作量,我把这股怨气扩大到无穷大,然后就顺理成章地讨厌她。
她确实蛮讨厌的。
在第N次搬动她书的时候,我愤怒了。在她书本上留下一张便利贴,上面写着:同学,下次请把自己的书带走,不然我们就收走不退还了!像是警告,又像是威胁。
可她依旧外甥打灯笼――照旧,于是我就真的没收了她的书。她自然来找我理论了,问我把她书藏哪了,我懒得理她,装作不知道。可她几乎问遍了图书馆每个工作人员,都说不知道,我不知道她是怎么认定就是我拿走的。
我就是在清理她的书的时候,偶然瞥到她的名字的,季益,从此就刻在了我的记忆里。
我是个喜欢安静的男孩子,不愿意与人发生争执,可我怎么就偏偏和她来劲了呢!
“哎,你把我书藏哪了?快点交出来,不然,没有好果子吃!”我承认,她看到我立马把我拽出去时我心动了,但同时,看着她气愤的表情,我暴爽。嘿,把小爷我惹急了,下场可是很惨的。一想到她无助的表情,我就开心。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那种暗爽的感觉。
“我怎么知道你书在哪,这里是图书馆,公共场合,各人保管好各人的东西,我没有义务对你的书本负责。”我说得义正言辞,毫不让步。
“哎呀,你就还给我啦,我以后不会把书放图书馆了。”她突然180度大转变,一副苦苦哀求的模样,真是好笑。
“可我就是不知道呀!”我还是态度很坚决,我倒想知道,她下一步棋怎么走,还有什么小技俩,尽管使出来吧!
“拜托拜托啦,我明天还有课呢,没了书还怎么上课呀?”又是一阵央求,我都有些动摇了。
“干我屁事啦!”我两手一摊,肩膀一耸,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她就要气炸了,小宇宙就要爆发了。我两手踹在兜里,悠哉悠哉的,看着她的变化。
“懒得跟你计较,我自己找!”她说完,气急败坏地走了,我倒是有点吃惊,她竟然控制住了火气。
那先这样吧,反正不是我的书,我着什么急。
接下来的事,就有点疯狂了。她在图书馆书架上,一层一层地找,从一楼找到三楼,真佩服她的毅力。
翻遍了图书馆所有的书架子,当然,她是不会找到的,她的书,正窝在一个只有我知道的地方,睡着大觉呢。
我看见她趴在斜对面的桌上,有气无力的样子。
她看向我,我立即把头低了下去。再抬起来时,她举着一张纸,写着:“伪君子,真小人。”我朝她嘟了嘟嘴,呵,能把我怎么着呢!
她在那乱涂乱画的,我不去管她,看我的书。她还有什么招数呢,我还很期待呢。
她用灼热的目光打量着我,余光注意到了,我忍不住抬起头。她托着腮,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我看看她,她看看我,然后走了过来。搬开椅子,坐在我同一个桌子的正对面,一把抢走了我的书。难道这就是她的大招?她看着书上的字,对我勾了勾手,“出来!”
“你还不承认吗?”她紧紧抱着我的书。
“承认什么?”我有啥好紧张的。
“这书上的字已经暴露了你的行径。”说着,她拿出一张我很熟悉的便利贴,贴在我记了笔记的那一页,“你自己看吧!”说着,把书扔给了我。翻开书页,前几天我贴在她书上的便利贴,我的字。我懂了,原来她早就知道是我,才会那样理直气壮。
我合上书,“那又怎样,这世上字迹相仿的人多了去了,你也不能一口咬定就是我呀!”说完我就走,我服了,决定把书还给她。
其实我早就妥协了,只是她太倔强,我也想磨磨她的这股犟劲。
她以为我不会还了,在后面喊着,“你混蛋!”我突然就不想还她了,至少不是现在。我还想跟她玩玩,她挺有意思的。我把手插在裤袋里 ,潇洒地回过头,傲慢地对她说:“怎么着,来咬我呀!”没想到的是,这个倔丫头真的气急败坏地跑过来,提起我的胳膊,张口就咬,痛得我眼泪就要溢出,我紧紧咬着牙,用力推开她:“喂,你疯啦!让你咬你还真咬啊!你平常说话伶牙俐齿也就算了,用不着这么形象生动吧!太痛了!”
“痛你就给我记着,我告诉你,我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把我惹急了,你没什么好果子吃。”她说完扭头就走。我一个人站在原地,抚摸着她留下的手上印着她牙印的泛红的皮肤,那里还沾着她的口水,我吹了吹,去洗手间洗了洗。
恰逢晚上有课,我一时疏忽,下课后直接回宿舍,竟然忘了还书那事,躺在床上才想起。看了时间,九点了,图书馆闭馆的时间,我赶紧换上衣服冲了出去,想着那傻妞不会还在那找吧!管不了那么多,我以1000米冲刺的速度跑了过去,我又很庆幸,她还在。
那时候,她正在书架间一列一列锲而不舍地找着,管理员老头在一边催着,但她似乎没有听见,继续找着。
“喂,书在这,别找了!”我把书还给她,她接过,眼神锐利,似乎能将我生吞活剥了。我转过头,不敢看她,毕竟,心里,对她还是有愧疚的。
“快点啊,要闭馆了!”老头不耐烦地嚷嚷着。
“我帮你吧!”我慢悠悠地走过去,正要帮她拿书。
“不必!”她回得坚决,一把从我手里抢过书本。
我觉得,我确实错了,没有把那件事放心上。可是,我高贵的自尊心又不允许我低头。
“书这么重,我替你拿回你宿舍楼下吧。”说话的底气瞬间没了,只因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说了不需要,你能不能别再纠缠我了,以后我不想再和你有交集了。你说我到底做了什么缺德事了,怎么就碰到你这么个讨人厌的家伙呢!”她快步走着,头也不回。我紧紧跟着,又不敢上前。
女孩子真是麻烦,有什么好生气的,不就是忘记了嘛,我都弥补了,现在书也拿到了,就不能消消气吗?
我远远地跟着,看着她的背影,她抱着一堆书明明已经不堪重负却依旧逞强盛气凌人的样子。她忽然转过头,“你别再跟着我了!”我就在原地顶住,双手插着口袋,一言不发,看着她的头发在风中飞扬,渐行渐远。
她忽然单手抱书,吃力地用脚抵着,不让书掉下来,又飞快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停在不远处。
我立即追了上去,一把从她手里接过书,她没有抗拒。她大概觉得她的话我不会懂,肆无忌惮地讲着。
“妈,你放心,我在这吃好喝好呢,你在家也照顾好自己,别替我担心,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习惯,我早就适应了,上了这么多年的学了,不都是一样的嘛,这里一切都挺好的,我挺喜欢的。”
“钱够用,我不省,该吃什么吃什么,你放心,你放心。”
“好了好了,妈,我想你了就会回家的,你也别太想我了,我在这好着呢,脱离了你的掌控,我不知道有多自由呢!”
“下星期回家。”
“没事那我挂了啊!”
她一遍又一遍地强调能照顾好自己,我捧着她的书,偷听她所有的话。
收好手机,她准备从我这拿回书,我见她把手伸了过来,抱紧书就跑,她就在后面穷追不舍,可她哪里是我的对手呀,我那速度,堪比光速呐!
“你属狗的吧,跑这么快!”到楼下时,她已经气喘吁吁了。
“Bingo!你怎么知道?”我心里只有一个目标,希望她消消气,想逗乐她,至于属相,我确实属狗。
“别以为这样就能赎罪,我不会原谅你的。”她弯着腰喘气,断断续续地吐出一串字。
“对不起,真的真的对不起!”我非常真诚地对她说着我的肺腑之言。
“我不想见到你了。”她对我愤愤地说道。
这是我第一次对人真诚,但被她拒收了,好丢脸。
没关系,来日方长嘛!我安慰自己。
她从我手中抢过书,“哼”了一声就走了。她,真的好有意思,当我意识到我又要对她着迷的时候,我万分懊恼。
可我根本找不到讨厌她的理由。
我摇了摇头,手插在裤兜里,转身离去。
她的身影,挥之不去。
4、顺路
长假终于来到,我爸近期没空,还得劳驾我亲自买票回家。我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对于家,我没有多少眷恋,我只想离得远远的,那个各忙各的、没有感情的家。可是迫于压力,我还是要回家,恰巧,我有些东西落家了,要回去拿。
就这样,我遇上季益了,同一个起点,同一个目的地。
等公交车的时候,她看到我了,什么也没说,我猜想她气还没有消,也没有招惹她,彼此就是陌生人。同一辆公交车,车厢里摇摇晃晃,我想去扶她,想想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从来不做。我只能说服自己不朝她看,可是好难。
她买好票,去检票窗口乖乖等着,排队购票的时候,我就站在她身后,她没有察觉。
我去候车室等着的时候,她惊奇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车票和检票口,估计她怀疑自己是不是找错了窗口吧。
没过多久,就开始检票上车。我找到了我的座位号17号,淡定地坐了下来,她就坐在我旁边。
她见到我的时候,不敢置信,问了前排乘客的目的地,才又放心地倚靠在靠背上。
突然又起身,夺过我的车票,确认了一切无误,她看着我,吃惊又疑惑地问:“你,你跟踪我……”
“我吃饱了撑的。”我靠在车座上,闭目养神。
“我跟你多大仇呀,用得着这样穷追不舍吗?”她仍然不相信,小声嘀咕着。
“我是积樱人!”我用方言跟她说,她听得一愣一愣的,戴上耳机,倚在窗户一边听着歌。
这个丫头的睡相真是差,那叫一个惊天动地呀!右边倚累了,又换左边,她的头轻靠在我的肩上,小鸡啄米了一下后,她醒了。
“咦,可别把口水流我衣服上,恶心死我了!”我一边掸着肩,一边嫌弃道。我故意表现得很夸张,这样才不会露出马脚,我好像喜欢上她了,但我不愿承认,也不想让她知道。我知道,过不了几天,我就不会沉迷了。
时间会让人清醒。
但也未必不让人沉沦,古语有言“日久生情”,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她到了目的地,我们互相当做陌生人,招呼也没打一声,就各自分别了,没有一秒的留恋。
我不知道她要去向什么地方,又要去会什么人。我回家三五成群,有酒就喝,酣畅淋漓,图个痛快。青春就该撒野,迈开腿来跑,管什么前狼后虎呢!这倒是很好,我就在没有想起她,不久就把她放之脑后。有时候无牵无挂挺舒坦的,可人总喜欢作,心里空落落的时候总觉得若有所失。
我们还是会在学校不定期地见上几面,她从来没有跟我笑过,哪怕是对陌生人浅浅的善意的微笑。可能,我真的伤过她的心吧,可是都这么久了,久到我都快忘了,她还记着吗?难道学语言的都这么喜欢念念不忘吗?
我计划着怎么跟她冰释前嫌。偷偷地翻看她的QQ、微信、微博,只要有她的地方,总少不了我的足迹,然而我也小心翼翼,我也奇怪我一个大男生的有什么好隐藏的,不就是一小姑娘吗,有什么是小爷我摆不平的。但爱就是尊重呐,我想。
5、观爱
是不是,远远地看着也是一种幸福?
大院举办了一个活动,让大家了解到不同国家的文化。我自然代表了中国,她代表英国。
排练场上,我看着她跑来跑去,什么都亲力亲为,一点不疏忽。她骨子里的那股倔劲真是怎么都耗不尽呢。可能是心里有愧,我竟对她怜惜起来。我叫上我的弟兄们帮她把气球充气,放在指定的位置。当然,这些我万万不敢让她知道,她这么倔强的人,一定会拒绝我的一片好心的。
她再一次站在操场上往我们这边观望的时候,我确定她是看见我了,眼神迟疑了一下,又很快移走了。然后跟同伴说着话,指着我这边,我甚至以为她们是在议论我,但她一脸严肃的样子看着也不像。
我在一旁看着她,内心竟波涛汹涌,各种感觉杂糅在一起翻滚。
下午的阳光很好,她站在操场中央,像一个领导,穿着黑色的大衣,审视着每个点。她或许成了全场的焦点,我觉得那一刻所有的阳光都聚集到她的身上,她向我们发着光与热。
这是她倔强不低头的一面,让人佩服又不敢靠近。
中场休息时,有人来串门,我觉得这活动举办的主要目的就是联谊,增进不同院系同学之间的情谊,也方便跨院系恋情的开展。这样惠民的活动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还是要多多举办的好。
我看见她倚在椅子上看手机,有别的男生在注视着她,她并不知道。
隔壁的蓝衣服男生给她拿了一些吃的,还拿了一杯奶茶,我满腔的不满无处发泄。仔细数一数,对她好的人还挺多的。她到底哪里好呢?就连我的心也开始背叛它的主人、偏向她了,真是太糟糕了!
我翘起二郎腿,聚精会神地望着她,她整个人都很随意,随手拿起奶茶抿了一口,又大口大口喝了起来,一点也不淑女,奶茶都沾到了嘴边,旁边的男生又拿了一张面纸,帮她擦了擦。
如果不是我对她了解,我会误会的!
同时,我心中也升腾起一种危机感,这样下去,季益这家伙早晚有一天非得给拐跑不可。
如果远远地看着你是一种幸福,那么这样远远地看着你们算不算一种折磨?
6、共事
终于,轮到我上场了。
我在院编辑部当差,负责院报的征稿与修改。我没想到季益外语学得好,还会玩文字游戏。我收到了她发来的稿件,起初我并不知道是她,她忘记署名了。不过稿子确实质量比较高,我又不得不夸赞了一番,然后求得姓名,以便发放稿费,早日排版。于是,她发来名字的那一刻,我惊呆了,怎么会是她?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退稿,找一个别人的用上去。后来,又发出不同的征稿启事,她投了好几次,一一落选。见没回复,秋叶旋转的某一天,她冲进编辑室,要一个说法。当时,我也在。
“是你吧,就是你在这里作怪,我才屡战屡败!”她是那么的气急败坏,不顾形象。
“但是你能把我怎么样?这里,我说了算!”我自有我的方法,对付她,小菜一碟。
“算了,我懒得和你计较,就当我倒霉吧!”她又夺门而去,边走边愤愤地说,“我怎么和那种人生在一个地方!”
故意不用她的稿子,好像确实是我的不对。我良心发现了,在后来的版块中,往她的文题上凑,然后刊登了她的稿子。
过了一阵子,情敌又出现了,我都不知道是第几个了。他比我温柔得多,原来季益喜欢小白脸,哼!
不知不觉,我也变的温柔起来了,开始对身边的人笑,喜欢校园里窜来窜去的小野猫,还有学校书店主人养的泰迪,虽然我每次跟它打招呼,它总是对着我大叫。
我知道,我这是被她潜移默化了,这真的不像我。可是,谁让我,喜欢她呢!
她去编辑部兼职,理所当然地成了我的同事。我不再挤兑她了,偶尔帮她打印材料,教她怎么操作复印机,还有怎么排版设计。她有一次说我比以前好相处了。心中有爱的人,怎么会傲慢得起来?
我必须在众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开始参加很多活动,“十佳歌手”比赛,音乐才艺大比拼,摄影赛,小说大赛……只为博得她的关注。同学也跟我说,我比以前开朗了,阳光了很多。
以前我以为,改变很难,但是现在我觉得,为了爱的人改变,很快乐。
她开始跟我笑,跟我分享乐事,因为来自同一个地方,语言交流上更胜一筹,我常常跟她笑得前仰后合,我也感觉到我们的距离更近了。
有一次,我们俩出去庆祝我在摄影上获奖,乘着快意,我喝了点酒,然后顺着醉意告白了,其实我一点也没醉,反倒清醒的很。我在她惊讶之时吻了她,她并没有推开我,所以,我断定,她心里也是接受我的。那天我假装喝得烂醉,真是辛苦她了。
过后,我说我那天醉得一塌糊涂,假装把什么都忘了,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只有我干得出来。我觉得时机还没成熟,要慢慢来。
她在网上发了一段文字:“会不会有一天醒来,过去嗤之以鼻的地方你变得很憧憬,以前你讨厌的人你很喜欢?”
她说的那个人,应该是我。
7、约会
寒假,我约她去我家里玩,她答应了。
我们一起去超市买食材,然后满载而归。早上的空气很新鲜,让人神清气爽。那时候的她,是最美的时候。头发在阳光的照射下变成黄色,有几根在微风中轻舞,我腾出一只手帮她理了理。
我们一起看了她喜欢看的电影,情到深处我差点吻了她。
她做菜的样子很投入,我从背后抱住她,她没有反抗,手中的动作停了下来。我用只有我们俩能听见的声音说:“季益,我喜欢你很久了,做我女朋友吧!”她点了点头,我吻了她,菜差一点糊了。
那顿饭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一顿,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那滋味。
8、结语
这就是我和季益的故事,我不知道,如果那一天我没有遇见她,没有关注她,现在的我会怎样呢?继续过着一个人的生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不敢想象那是怎样的一中孤独。幸好,新生活的第一天,我就看中了她!
我喜欢她,永永远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