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强调,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任务,而人才则是其中的核心要素与关键支撑。基层党组织需聚才引智构建起乡村振兴的人才大厦,为乡村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与活力。
“精准识别”辟蹊径,“拓宽渠道”纳贤才,妙策激活乡村“人才库”。乡村振兴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等多个领域,每个领域、每个环节对人才的需求各异。这就要求精准识别人才需求,并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一方面,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广泛发布乡村人才需求信息,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乡村建设,挖掘退休专家、技术人员等潜在人才资源,为乡村发展贡献余热。另一方面,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的合作交流,通过建立实习基地、科研合作项目、人才共享机制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乡村振兴带来新的理念、技术和资源。
“能力精培”强素质,“实践淬炼”增才干,实招锻造振兴“生力军”。除了引进人才还要育好人才、用好人才,制定个性化、多元化的培训方案。培训方式可灵活多样,采用课堂教学、现场观摩、远程教育、师徒结对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确保培训效果。“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要积极搭建乡村实践平台,让人才在田间地头、乡村企业、基层组织中摸爬滚打,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将自身所学知识与技能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实际行动,成为乡村振兴的行家里手。
“激励加力”鼓人心,“环境优化”留才俊,硬招提升乡村“吸引力”。人才要引得进还要留得住,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必不可少。在物质激励方面,加大对乡村人才的资金扶持力度,设立乡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人才补贴、项目资助、奖励表彰等。在精神激励方面,对在乡村振兴中表现突出的人才给予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增强人才的成就感和荣誉感,营造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优化乡村创新创业环境,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和服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