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信阳淮滨县的刘女士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系列视频,宣布自己37岁就当上了“喜婆婆”,因为儿子举办了婚礼。这一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在刘女士发布的视频中,可以看到现场布置得十分喜庆,到处都是红色的“喜”字,还有精彩的演出活动。刘女士也穿着红色的喜庆服装,分享了儿子的婚礼邀请函和婚纱照。
对于网友们的质疑,刘女士回应称,儿子确实是她亲生的,她在19岁时生下了儿子,而儿子在18岁时选择了结婚。当被问及儿子和儿媳是否已经登记领证时,刘女士表示:“儿媳比儿子大,她已经到了可以办结婚证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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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刘女士的丈夫的弟弟黄先生,他证实了嫂子所说的话。他表示,前些天,哥哥家为侄子侄媳妇举办了结婚酒席,“嫂子37岁,哥哥也是37岁。”他还透露,自己31岁,孩子才11岁,而哥嫂在他们19岁时就结婚了。
对于哥嫂37岁当公婆一事,黄先生表示,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习俗,不领证也可以办结婚酒席。此外,记者还联系上了刘女士所在的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前些天确实有听说过刘女士家办婚礼的事情。他们查询后发现,刘女士的丈夫出生于1987年,今年37岁;大儿子出生于2005年,确实未到法定结婚登记年龄。
在当地农村,这种情况较为常见。通常来说,如果年轻人没有上大学深造,他们会在双方确定婚约后举办酒席,等到法定结婚年龄之后再去登记领证。工作人员还表示,虽然这种情况在当地较为普遍,但仍然需要提醒年轻人遵守法律法规。
信阳市淮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也表示,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肯定不能办理登记领取结婚证。不过,《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对此,工作人员表示法律并未规定成年人不许举行婚礼,他们也没法干涉。两个成年人选择在一起也是他们的自由。民政局工作人员只能进行提醒和政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