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那种“不正当”的关系
我写这篇文章之前还特意查了一下早恋犯不犯法。嗯 确定不犯法后我才卯足了劲开始下笔。
但是中间疑问重重还是不得解,写起来便畏首畏尾。
搞明白了才发现……哦,原来早恋不犯法,但是违规。违什么规呢?校规!
校规有没有明文规定能不能早恋我当时也并没有胆量问班主任。但是,高中时代每个升旗仪式上听年级主任说最多的就是:不要在学校搞不正当男女关系!
也不知是我一直智障还是怎么滴,总之我到现在也还是没有理解他们口中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是指哪种。当然,出于这个话题太过敏感,也没有人告诉过我什么样的男女关系就不正当了…?
只是依稀记得,那些年月里每到月明星稀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里操场上都是老师主任和学生捉迷藏的身影。
据同学们不完全回忆,那个时候,一男一女走在操场上聊天会被问,经常一起吃饭溜达会被班主任问,这些的确是不太能理解。
但是!晚上食堂熄灯后接吻的,和那些在操场角落“搂搂抱抱”的会被抓被通告现在想想就不奇怪了。
也许,后一种情况就是他们所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
02 那只是我们曾经绚烂若烟火的青春
身为一个从了师范专业的妹子,自以为到了大学应该就大家一起孤独终老的。
可是大一军训的时候才发现,妹子们来学校那都是自带男票啊!最不济的,也都很难把初恋留在大学……
初恋?!一个敏感又内秀的名词。在这里暂且定义它为第一次“谈恋爱”。
其实这也是广大青少年青春期里的一条潜规则了。学校明里暗里不让早恋,可真能乖乖听话不早恋或者没有喜欢的人的,又能剩下几个?
我们大多数情况下都喜欢站在所谓道德的高度去评判眼前所见的好坏。喜欢一开始就带着有色眼镜去面对所有的“青春期暧昧男女关系”,打着怕影响学习的幌子,盲目抵制和阻止一切可能影响学习的因素。
可是,无论从心理学和生理学上来说。青春期这一现象本就纯属正常。
再退一万步来看,从校服到婚纱的例子也不是没有,情侣学霸双双养成的新闻也并非没有看到过。
宿舍就有一个妹子经常被家里爹妈催婚。每次妹子都以从了师范专业学院没有男生为由抱怨。可是那位阿姨就会很霸气的说:“我和你爸又不是不让你高中找,是你自己高中也找不到的!”
对毫无疑问的,这对爹妈——就是高中同学。
然而这个事实能推翻那条青少年潜规则吗? 在大数据上——当然是不能的。
可是这又说明了什么呢? 早一点恋爱,晚一点恋爱。早或者晚到什么程度,都不是个能一概而论一竿子打死的事。又怎么能简单用一个“早恋”,“不好”这样的关键词概括所有呢?
有时候我们更习惯或者喜欢用“青春”二字来陈述年少时的种种,包括那些奋笔疾书的夜,和某个难忘的人。
我有时候也会问闺蜜,现在回想起高中的恋爱会怎么评价。
闺蜜只是淡淡说到:那个时候有些人因为好奇心谈恋爱,有些人因为孤单,有些人因为羡慕,也有些人是因为遇到了知心人。
这些种种原因当然到最后都不值再推敲。可是谁又能说,不会在尽早一些的年华里遇到对的人呢?
说到底,大多数人口中的“早恋”我是不认同的。 我一直觉得,让人成熟的不是年龄而是经历,人们所谓惯性思维里的长而有道,也不过是因为经历大多数是和年龄成正比而已。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否认掉所有那些早早就有了责任意识会应付人生思考问题轻重缓急的人。
所以,不是每一段“青春期暧昧关系”里的人都不懂得未来与远方和责任的意义。而恰恰是那些盲目年少无知的岁月里遇到的人和受过的伤教会了我们成长,给予我们经历。
03 你一定要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
我们都喜欢说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有些无知懵懂的事情的确又是只有自己体会过才能理解其中各种复杂。
就像如果有人现在问我,即便最后不能走到一起,有没有后悔过自己当初年少时喜欢过的人,经历过的故事一样。我想,无论时间过去多久,我的回答都会是——情出所愿,事过无悔。
我相信大多数青春年华里或叛逆或温和的人都不会过于极端的否认掉那些带给我们欢笑泪水,构成我们如今品行的过去。
那么所谓的“早恋”难道真的像教条中习惯性的说法那样不堪和难以启齿吗?
陈奕迅的歌声里恐怕早就给出了回答——
“熬过了多久患难,湿了多少眼眶�才能知道伤感是爱的遗产。�流浪几张双人床换过几次信仰�才让戒指义无返顾的交换”
那些暧昧期里的过往,也无非是在我们青涩懵懂不懂世事的岁月里,慢慢教会我们如何疗伤,如何自处,如何理解爱与被爱。 才能更容易去承受——婚姻和家庭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