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一九七七年元月中旬,孙少平终于要高中毕业了。
即使家里光景惨淡,甚至揭不开锅,但孙少平仍然早早地准备了毕业的二三十元钱的花费。
少平是个有心人,早早就打听清楚了毕业时候的人情往来的规矩。半月前就照了单人相片,并且加洗了十几张,给班里的同学每人送了一张; 送给男同学一人一个小笔记本,女同学一人一块手帕。
而这些花费,是少平和妹妹兰香在暑假时挖了二十多天的药材,才勉强凑够的。
正因为早早地清楚了毕业的规矩,早早地准备了要花的钱,孙少平才从从容容地应付了高中毕业,静静地做他想做的事: 到他自己曾经熟悉的地方走一圈,回忆自己曾经经历过的岁月,回忆自己当时的心情......
而郝红梅,这个和孙少平有着同样惨淡光景家庭的女同学,心比天高、做梦都想跳出农村的女同学,却因为不清楚这些规矩,而没有钱来准备礼物。为了不被同学笑话不被同学鄙视,郝红梅竟然铸下了大错。
只有两天就要离校时,郝红梅没有办法,在商店快关门的时候,硬着头皮到了二门市部,在一叠手帕中挑了五块手帕。
金光明这个售货员收钱以后,没顾上收拾剩下的手帕,转过身,赶忙去封冒死烟的炉子。
就在郝红梅往自己的书包装自己买的五块手帕的一刹那间,顺从了自己心中的邪念,闪电般伸出手在柜台上的手帕上面抓了一把。但在她还没来得及将赃物塞进自己书包的时候,售货员金光明闪电般地转过身来了。
于是,郝红梅人赃俱获地被金光明抓住了,连一丝辩解的空间都没有。
完了,一切都完了......
在21世纪的今天,如果一个学生偷东西时被现场抓住了,不仅会留下人生的污点,而且从此摆脱不了贼的称谓。
何况那时是在一九七七年呢?还未改革开放,对小偷更是人人喊打的年代。
可以预见得到,如果郝红梅偷手帕的事被公开后,她的一切就被彻底的毁了,她将一辈子背负着这个贼名,连累着家里也受罪。
不说顾养民这么好的家庭,就是乞丐,可能都不愿意娶郝红梅。
她再没有未来可言!到时,她就是一个活死人! 活着比死了还难受!
然而,就在郝红梅惊慌、绝望、痛不欲生的时候,她遇到了贵人孙少平。
少平拦下了要去告诉学校领导的侯玉英,并心急火燎地来到二门市。他请求二门市的经理侯生才放了郝红梅,并要他发誓不要将这事说出去。同时,还掏出自己身上剩余的钱买下郝红梅偷的那十几块手帕,说" 这手帕是她买的!"
孙少平的举动让侯主任那颗精于计算的冷冰冰的心暖热了,像当时被孙少平冒着极大的生命危险抢救他的女儿侯玉英时一样,答应了孙少平的请求。
为了不让郝红梅难堪,孙少平单独来到关着郝红梅的窑洞,将那十几块手帕塞进她的书包,带着她从门市后面离开了。到街上的时候,又让郝红梅先回去......
从此,郝红梅又可以生活在阳光下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孙少平。
孙少平这样帮助郝红梅,并不是因为他曾经喜欢过郝红梅。而是孙少平的秉性,淳朴善良敢担当又大气的秉性,就像当初他冒着生命危险救下快要被洪水冲走的侯玉英一样。
要知道,侯玉英可是肆意伤害过他的人啊!但他没有计较,根本就没放在心上,所以,当侯玉英快要被洪水冲走时,他奋不顾身去救人。
看,就连随手扔掉侯玉英写给他的恋爱信,孙少平都觉得不合适,而是在厕所里把这封信烧掉了。
平凡的孙少平,发出耀眼的光芒!
(无戒365天日更营 5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