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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的不断进步,人不再单纯的屈从于自然力的压迫,而是主动的认识自然,能动的改造自然,全面而充分的承担起人的主体性。
而在实践过程中,人们不再甘心受到善变的感官世界的局限,于是试图重新构建一个确定可靠的真理世界。笛卡尔的学说就是对这一问题的具体回答。
在笛卡尔看来,可感的世界不可靠,我们只有通过直观和演绎才能得到真正可靠的知识。他将数学的思想带入哲学当中,试图用数学那样精确可靠的推理和演绎重新框定出一个可靠的现实。
笛卡尔思想范式将世界割裂成两部分:一个作为“思维着的东西”的我和一个无法确证的、由感官感知的“在外于我的世界”。“我”是把握世界的主体,感官带来的外部世界是受审视和质疑的客体,“我”的理性是对二者的沟通。但是,将世界主客二分之后,因为感官知觉本身的不可靠,主客体之间便永远处于一种对立状态,理性主义陷入了这样一个矛盾之中:我想把握世界,却偏偏要放弃世界。
那么,放弃了感官经验的那个丰富、生动、活跃的外部世界之后,理性又呈现出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答案是:一个干瘪、狭窄、僵滞的世界。理性主义的局限性就在于:一个理论,如果无法在现实得到体现,如果不能得到实践,那么这个理论就只能是一种独断,一种猜想。这样的一个理论越是精确严密,就越能暴露理性本身的狭窄。
所以,对理性主义者批评的声音马上响起:理性主义在抛弃感官世界之后再去把握世界的做法,本身就是对现实的颠倒。我们不是通过自我的理性把握世界,而是如此这般的世界,才形成了我们的认知。不是人类通过理性去框定现实世界,而是反过来,我们按照现实世界的经验修正理性的把握。
第一位对大陆理性主义提出系统批判的哲学家是约翰·洛克,他认为在使用理性这一工具之前,应先考究人类心灵的范围和限度,得到知识确定可靠的来源。而他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知识被限定在观念之中,观念产生于我们对对象的经验。
在他看来人的心灵是一张白纸,如果没有经验,人就无法产生任何观念,就无法产生知识。理性的推演需要以现实的经验为基础,同时受到现实经验的限制。
洛克是英国经验主义的奠基人,但尽管他对理性主义做出了批判,却没有彻底否定理性主义。实际上,他只是为理性主义打下一个现实的经验地基。他没有完全否认理性的作用,而是将理性至于经验的框架之下。他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笛卡尔学说的二元对立,但是他并没有将经验主义的原则贯彻到底。最终完成这项工作的哲学家名叫大卫·休谟。
在他的著作《人性论》的引论中,他写到:“一个具有判断力和学识的人很容易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即那些最为世人称道,而且自命为高深,达到精确和深刻推理地步的各家体系,它们的基础是很脆弱的。”
用盲目接受的原理,即使推导出一套完整的理论,理论本身也是残缺的。而“这种情形在著名哲学家们的体系中到处可以遇到”,这“为哲学本身带来了耻辱”。休谟认为过去的哲学研究都不过是在边界上一会儿攻取一个城堡,一会儿占领一个村落,并没有触及到真正的核心。
笛卡尔所说的“我思故我在”,可是“我思”的对象是什么?思的材料来自哪里?换句话说,我们究竟是从哪里认识这个世界的?笛卡尔都没有对这些问题做出回答。但是,休谟却认为这些问题是根本性的问题,它反应了“人性”本身,是“科学的首都或心脏”。而一旦掌握了人性,我们在其他各方面就有希望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
休谟的“人性”并不是指“人的本性”,而是指“人”的属性、功能,指“人的性质”。重新考察“人性”,即彻底地考察人类知性的范围和能力,并且能够说明我们所运用的观念的性质,以及我们在作推理时的心理作用的性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恰当的认识。
那么我们究竟是如何形成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呢?
休谟说,人类心灵中的一切知觉无非只有两种:印象(impressions)和观念(idea)。这里的“印象”指的是现实世界直接给予我们的刺激,举个例子,我们现在在喝酒,我闻到酒的香味,口腔里感受到酒的刺激味道,喝完之后有一种头昏脑涨的感觉——这种直接作用于我们本身的刺激,就是现实世界给我们心灵的“印象”;而当我试图回想酒的味道,或者去预想酒的味道——这种从我大脑里产生或复刻的知觉,就是“观念”。
观念是对印象的回想、迁移或延伸,就像我们回想酒的味道的观念就是对酒的印象的回想、神话故事里的半人马的观念不过是对人和马的印象的杂糅、对现有事物的反思推导出现实世界完全没有模板的事物即观念对印象的延伸,观念可以长久的保存在我们脑海里。
而印象是感官直接给予我们的刺激,它是观念的来源,是认识的起点。如果你没喝过冰镇汽水,那么别人如何像你介绍,你也无法理解。而当你喝过之后,你可以想象你喝它时的情形,你可以想象它味道有多么甜,口感有多么冰爽刺激,但是无论你如何回想,都不如真正去喝一口冰镇汽水。所以,仅管印象是稍纵即逝的,它却比观念更为生动直接。
休谟得出的结论就是,如果没有外部世界给予我们“印象”,我们就无法形成对具体事物的具体概念。我们对于自然的“印象”,是我们认识的来源,如果没有“印象”就无法形成“观念”。就好像你永远无法让一个天生的盲人形成颜色的概念,你也用永远无法让一个先天失聪的人欣赏悠扬的歌声——因为他们无法得到“印象”,无法形成相应的“观念”,更无法形成“理念”。
所以,“印象”就是我们认识这个世界的起点,而“印象”和“观念”为逻辑推演、为理性提供材料。
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我们对知识体系的构建,是基于基于“人”对世界的知觉。如果我们的认识来源于感官的“印象”,那么我们的认识就必然限制于感官。人眼能看到不同的光线、颜色但无法看到红外线、电磁波;人耳可以听到各种不同声音但无法听到超声波、次声波。总之,世界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呈现给“我”,或者说,是“我”只能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感受世界。这对于真正的事物的实体,我们无法知道,我们有的只是“人”这一动物的感觉,而永远不能触及事物的“实在”。
于是,我们很明显的就能得出结论:我本身就是我认识这个世界的障碍。
其次,我们对感官得来的印象材料的理性推演,我们依靠因果关系形成对这个世界的认识,这种“理性”本身就没有根据。“理性”产生于对不同印象材料、不同观念的组合,通常我们知觉到了这两个现象先后发生,就认为之间存在某种必然联系。
而休谟却说,一个现象和另一个现象的发生无法找到确定的关联,它们有的只是出现的先后顺序的区别:你将一个小球抛向空中,你怎么知道它会落地,而不是一直向上或者在空中到处乱跑?你的根本的依据是什么?基于科学规律?科学规律本身就是对“知觉”的归纳,理论本身就是对现象的总结。即使做了100次实验,你也无法确认下一次实验会得到同先前一样的结果;即使你见到100只天鹅都是白色的,你也不能说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万一第101只天鹅就是黑天鹅呢?万一还有红天鹅的呢?或者彩虹色的?还有——你怎么知道明天太阳会照常升起?你怎么知道天不会塌下来?地不会陷下去?我们只能知觉到一个又一个的单一的现像,而现象之间的联系无法得到具体的证明,它们只是发生的先后顺序不同——我们只能经验,无法推理,因为推理本身就只是人类大脑里东西。我们只是知觉到这些现象先后发生,而不能够将二者用一种必然性的关系绑定在一起。
在休谟这里,所谓的因果关系,只是人类对现象习惯性的联想,所谓的“真理”和“知识”不过是人类理性对现象的符合。
不是用理性确证真正的现实,而是如此这般的现实形成了人类所谓的理性和认识:你知道数字“1”是基于你的知觉,没有知觉你就无法得到数字“1”的概念,你知道“1+1=2”是基于你的“经验”,没有经验你就无法得出这样的判断,“1+1=2”是我们对现有经验的归纳,但并不是说它能够代表所有的经验,因果律本身就不可靠。总之,在休谟这里,理性的只是对现象的归纳,而现象来自于经验,经验仅仅是人的知觉。
在完成上面的工作之后,休谟就可以明确得知人类心灵的界限,从而得知人类认识的两条缺陷:一,我们只能以“人”的角度去“感受”世界和自然,只能以“人”的视角形成“印象”;二,我们只能以“人”的角度去“理解”世界和自然,只能以“人”的视角形成“理念”。所以,认识局限于自身,理性局限于我的经验。最清楚的认识,就是我们什么都无法认识;最高尚的知识,就是我们一无所知。
在这种怀疑论的介入之下,人类失去了研究事物的“实在性”和“客观性”的全部法理基础,我们都只能凭借人类的主观经验感受世界。当“理性”的概念本身走向了崩溃,哲学也就跌入不可知论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