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吃饭是头等大事。
物质匮乏时,人们为了争夺食物大打出手,虽然不合法,但也能理解。
不过,春秋时期的贵族,锦衣玉食,却也为了吃一只龟闹出过人命,则令人诧异。
时间来到公元前605年,郑灵公刚刚得到了一只大鼋。它来自楚国,是楚王为了拉拢郑国送来的贺礼。
宫殿外面,郑国的两位大夫公子宋和公子归正准备上朝。
忽然,公子宋的食指开始抽筋,一动一动的。
他对公子归说:“瞧见我的食指没?食指一动,必有美味。今天我们有口福了。”
两个人就这样喜滋滋地进了朝堂。
郑灵公见二人这么开心,问道:“两位爱卿,何事这么开心呢?”
公子归生就把刚才的事如实报告给国君。
这本是个趣闻,然而,郑灵公却较真了,心想:“你能不能吃上还不是我一句话的事。”
于是,等吃饭的时候,就故意不给公子宋分肉,还让他在跟前看着别人吃。
公子宋也来劲了:“你不让我吃,我偏要吃。”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手指伸进鼎中,舔了舔,然后径直离开。
这一下,谁也别想吃鼎里的肉了。
更重要的是,这等于是公开向国君挑衅。
郑灵公怒斥:“我要杀了你。”
但没等他出手,公子宋先下手为强,提前弑君。
郑灵公就这样死了。
为了一个鼋,值得吗?
灵公本可以当一个趣闻听一听,这样既能拉拢大臣,又能巩固自己的政权,可他偏要让公子宋在大庭广众下丢脸,给自己树立敌人。
何况自己才刚刚即位,权位不稳,正是用人之时。
实力不稳的郑灵公,为了立威,把一个玩笑上升到了口角,引来杀身之祸。而对于公子宋来说,因为吃不到鼋,就要谋杀君主,更是胆大妄为。
君主没有应有的智慧和实力,大臣也没有该有的谦卑和规范,朝廷变成了小孩子斗气使性的场所。
公子宋固然杀了国君泄恨,他自己也因弑君被处死,家破人亡。
吃饭事小,丢脸事大。
这话本没错,毕竟贵族有贵族的荣誉,君子有君子的威严。
不过,为了脸面,犯上作乱则不可取。
不能因为别人骂了自己,就把对方杀掉,这就变成极端主义了。
这正是《春秋》想告诉人们的。
君子遇到不公时,该怎么办?
忍着!相忍为国,忍辱负重,然后玉汝于成。
不能变成暴徒!
但《春秋》要求的是君子,也就是上层人,并不苛求下层。
随着时间的推移,后世的统治者开始用这一套标准要求黎民百姓,这就是典型的“异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