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年底要参加一个资格考试,想在当当上买一些参考书。她选完后发现,还差几块钱才能包邮,就问我有没有想买的书。
我看了一下之前收藏的书单,看到《写作这回事》,就加进了购物车,顺便也买了其他的书。
我拿到书后,没有立马拆封阅读。我有个特别的习惯,新书放置一段时间,才进行阅读。
《写作这回事》是我在国庆假期读完的。我觉得读书固然好,但每次读完都得有输出,所以会写读后感。我专门建立了《读书杂谈》这个文集,记录自己的读书心得。
本书的作者是斯蒂芬*金,许多人未必认识,但是说到《闪灵》应该都听说过,没错,他就是作者。
他出版了四十多本书,是一位优秀的作家。
本书不但在讨论写作,还穿插了许多作者的身世、生活,也可以说是本回忆录、传记。
史蒂芬从小就表现出了很强的文学天赋。他看完一部电影,觉得不错,就动笔写成一个故事,然后拿到学校卖。同学们纷纷购买。一天的时间,小斯蒂芬赚到24美金。
后来,他上了中学,当上了校刊的编辑,还给体育报刊写文章。
他大学毕业后,在洗衣店工作,无论多忙,还是坚持阅读写作。他的第一部出版的小说《魔女嘉莉》,就是在这个时期完成的。
斯蒂芬在没有成名前,生活很困苦。他需要养活妻子和两个孩子。白天教书,批改学生作业,晚上才能进行写作。暑假还要到洗衣店工作,赚钱补贴家用。
如此丰富的生活阅历,对他后来的写作有诸多好处。他的一些好故事,都是在工作的时候,不经意灵光一现。《魔女嘉莉》就是在清洗女生的浴室的时候,他突然想到的故事。
在谈论写作上,斯蒂芬很坚持的一点是:多读多写。
不管在什么时候,排队、坐车、休息的时候,都应该阅读,扩大自己的阅读量,不论什么书都行。斯蒂芬的阅读量大的惊人,他每年要读六七十本书,还坚持听有声读物。
多写,意味着每天要写文字。给自己定个目标,每天写1000字。写什么都行。
很多人,包括我在内,很难坚持每天都写。不是因为没时间,而是没有好的题材,不知道写啥。
斯蒂芬的写作,基本每天都会写,至少写上几页。他的题材很广,从小说故事到身边的小事,甚至描写一处场景,他也坚持写。
他始终认为,花时间学习谈论写作,不如花时间真的去写。只有动笔杆了,文章才能出来。
有一点,我也很赞同斯蒂芬,就是对于对白的描述,尽量贴近生活。你写的主人公本来即生活在底层,你把对白设计的文邹邹的,很诗意,读者一看就是假,哪有什么心思看你的狗屁故事。
对白的描写,定要贴近生活,贴近人物的坏境。假如你走在路上,突然踩到狗屎,你会说啥呢?
我相信,很多人会说“我靠”、“我丢”、“我日”等粗口话,极少人会说“倒霉”的。如果我看到“倒霉”这样的对白,这故事我是没什么欲望看下去的,一点都不贴近实际。
最后,斯蒂芬还推荐一串书单,感兴趣的可以找来阅读。不过,我建议大伙,如果还没研究好中文的表达,文字,尽量不要读外国的书,阅读中文的著作为重心。
只有当你写好了中文的文章,你才能研究好外国文学。
这是个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