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这回事》是美国著名小说家斯蒂芬.金的个人回忆录结合公开写作课的极佳非虚构作品,该书完整地体现了作者的创作观点和方法,让读者耳目一新。
作者在其中用带有自嘲和幽默式的方式介绍了自己跌宕的童年、初为作家的岁月,成名后与酒精的斗争,以及一次严重车祸经历对于他自己持续写作信念的意义。
可以这么说,这本书是继《风格的要素》之后最有洞见的和最实用的写作论,读罢让人印象深刻、受益匪浅。
笔者个人总结下来,主要有如下三大点收获启迪自己以后的写作训练改进:
一:多读多写。
你可能会为此感到不屑,觉得这算哪门子窍门啊?
没错,这就是最朴素、最直接、最重要的写作建议。
斯蒂芬就给自己定下了多读多写作为自己的第一戒律。
他走到哪里都随身带书,随时抽空读书。他在排队时读,上厕所读,开车时放有声书读,就连他每天花一个钟头运动过程中,还在读。每年他读书至少要有七八十本。
他认为,如果你没时间读书,那你也就没时间(也没工具)写作。
在他看来,阅读是一个作家的生活和创作的核心。如果你不能沉浸其中,就不能成器。
国学大师季羡林甚至也话糙理不糙地提过:
水喝多了,尿自然就有了。
至于针对写作,斯蒂芬每天会集中花4-6小时进行创作。且把这个当作一个对自己严肃的承诺。他建议读者为了什么写作都可以,但不要轻易开始。
一旦开始,写作就要有仪式感一样被严肃认真地对待。
著名科幻作家阿西莫夫说过:
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多产作家呢?
首先,你必须热爱写作。
其次,你必须只有这一个爱好。
斯蒂芬确实做到了。
书中有个案例让人特别印象深刻。斯蒂芬在很小时候,就在自己房间墙上敲了个钉子,专门用来钉满退稿。
结果退稿钉的是满满当当。虽然如此多的退稿让人不免有点郁闷,但斯蒂芬还是一如既往地持续写作那么多年,这如果不是热爱,那会是什么?
由此笔者反思自己虽然也向往写好文章,但平时并没有那么严肃认真地对待读书写作这件事。
所以自己应该向斯蒂芬学习,比如说至少每天可以拿出固定的时间和精力专门去读书写作,甚至可以像李笑来老师那样定下每天输入多少字,输出多少字,形成自己写作的仪式感和对自己写作的承诺。
二:一定要改稿子,但不必反复修改。
斯蒂芬的经验是改两遍就行。
他首先觉得写作是为了自我快乐满足。如果一个人为了快乐做事,就可以永远做下去。
其次,写作也是作者和读者的一种双向沟通,需要作者换位思考读者的相关感受和想法。
因此,他建议关起门来写第一稿是给自己的,敞开门写第二稿是给读者的。
写第二稿是为了更好地把控好文章节奏,而节奏的控制往往意味着删减。斯蒂芬为此提出了一个公式:
第二稿=第一稿*90%
当然,长期写作经验告诉他,要找到那令人愉快的适中的好节奏,最好办法当然是求助理性读者。
这点启发了笔者平时每次开始写作时,就应该可以先敞开想法,自由脱缰式地写起来,怎么嗨怎么来,不要顾及太多文笔构思啥的。
然后再进行修稿,进行删减、调整和聚焦,让文章更加精炼和自然起来。写完还可以发给周边的部分亲朋好友去品读反馈,再进行进一步地修改调整,直至公开发表出去。
这样既满足了自己的表达欲,也满足了去倾听读者心声的交流目的。
三:写作是个体力活,需要刻意练习各项准备。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为了持续写作,每日长跑,经常去参加马拉松比赛,成为一个著名的跑者。
原来我不太理解他为什么在写作后会养成这个习惯?
直至读完斯蒂芬的书后才明白,这是因为职业写作很辛苦,需要经常伏案而作和苦思冥想创作思路和结构,没有很强的体力和充沛的精神支撑,是很难长期持续下去的。
而他们又是如此地热爱写作,所以他们都为此养成了长期运动的习惯。
斯蒂芬认为,如果你不准备拼命干,玩命写,那你根本就没打算试着写出点好东西。
他已经进入了让人羡慕的,在热爱的领域努力的玩的境界,写作的时候就像个孩子在游乐场玩耍一般。
这点像咱们常说的:不疯魔,不成活。
他建议热爱写作的读者朋友们,每天定好写作目标,得像进行体育锻炼那样,可以起初把目标订低一点,合理计划。
这点也启发了笔者:
平时要更加重视日常锻炼,为健康运动赋予新的意义感。
写作不是人生,但我认为它有时候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让我们回望反思过去,更好构思未来。
期待通过写作丰富我们自己的人生同时,也能丰富我们读者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