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燃烧的斗魂——经营需要强烈的斗志,其程度不亚于任何格斗竞技。
第七条“经营取决于坚强的意志”是人内在蕴藏的力量,那第八条“燃烧的斗魂”就是向外迸发的力量。
对外之力
经营者必须拥有不亚于格斗选手的、足以破坏一切的强烈斗魂。
“斗魂”有着各种表现:“时刻争夺胜利的气势”、“被当面暴打也绝不退缩的精神”、“威慑”、“锐利的目光”等。总而言之,斗魂并非指诉诸武力,而是指精神上的强大。
适者生存,而非弱肉强食
经营企业,不要企图击溃竞争对手,而要竭尽全力,努力改善品质、技术、交货期、价格和服务,超越对手,赢得更多顾客的喜爱。这样做的结果自然是产品收到顾客的青睐,企业也因此存活下来,这才符合大自然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