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世上最仰慕的女子,我最仰慕林徽因,让三个才子愿意追随她一生,成全她的美丽,可见,非一般的女子。
“她穿一身合体的旗袍,朴素又高雅,别有一番韵味,东方美的娴雅、端正、轻巧、魔力全在里头了。”林徽因的美国朋友费正清如是形容。
以前提起林徽因,只知道她写的《人间四月天》,更多的印象停留在总她与徐志摩纷纷扰扰的关系,说不清道不明。读了《林徽因传》之后,才深知她的魅力不在于她的容颜,而是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气韵、品格吸引着身边的人,她与张爱玲是截然相反的两种性情女子。
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如果说林徽因是传奇人物,我觉得不合适,她只是一个有着卓越才华却也有普通性情的女子。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张爱玲便是把自己活成了传奇。
张爱玲的一生颇具传奇色彩,才华出众,目光敏锐,能轻易捕捉到世间男女的微妙情感,更把情事写得大胆直白,让人觉得她很强势,通透。但她没有林徽因幸运,一生的感情都不到眷顾,她与胡兰成的感情中,她是卑微的。她曾写到:“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而林徽因的一生都很圆满,她的内心始终是明朗、丰沛、欢乐、向上的,尽量让自己通向温暖的地方。她的一生,三个优秀的男子甘心做绿叶,成就了她的美丽。我想,这并非真的是她很幸运,应该是她身上有吸引人的地方,像磁石般紧紧吸引着靠近她的人。
她是善良的,理智的女子。
1920年,16岁的林徽因挣开烦琐的家务,逃离母亲的阴霾情绪,跟随去欧洲考察的父亲踏上开往伦敦的大船。在伦敦期间,靠读书打发寂寞。而在同一年,在美留学的徐志摩也厌倦了美国社会风气,追寻他热爱的英国哲学家罗素,漂洋过海到伦敦。他与林长民一见如故,经常邀请徐志摩到寓所做客。
她与他相遇了。邂逅一个人,只需片刻,爱上一个人,往往会是一生。
第一次见到徐志摩时,林徽因梳着两只小辫,她对英国文学的侃侃而谈吸引了他,他惊讶于这个美丽少女的聪慧和对英国文学的独到见解,与他所见过的女孩都不一样。这次相遇,让徐志摩心中私藏多年的情感,突然找到了出口。像一团热烈的火烧云出现在情窦初开的少女的天空里。在一切她会出现的地方,他都陪伴左右。
对于情窦初开,未见世面的林徽因来说,徐志摩的才华,无疑充满着魅力,无论是谈论文学、人生的方方面面,都让她倾慕;而对于徐志摩来说,林徽因就是他未来的“理想生活”,也是他一直想要追寻的灵魂伴侣。只可惜,那时的徐志摩已是有妇之夫,还是5岁孩子的父亲,这让林徽因初试了爱情的甜蜜,也尝到了爱情的矛盾和苦恼。
她在给徐志摩写的信中这样写到:“上次您和幼仪去德国,我、爸爸、西滢兄在送别你们时,火车启动的那一瞬间,您和幼仪把头伸出窗外,在您的面孔旁边,她张着一双哀怨、绝望、祈求和嫉意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我。我颤抖了。那目光直透我心灵的底蕴,那里藏着我的知晓的秘密,她全看见了。”
她放手了,可能是受到父母不和谐的关系影响,因为她知道,她的存在会造成另一个女人的不快乐,不忍心把张幼仪置于那般境地,于是她放手了。
看到这里,我真实的感受到她那当时的那种感受,如果她执意要追求所谓的爱情,她轻易就能掌控于骨掌之中。她是善良的,也是理智的,她不是纯粹的爱情动物,她深知拒绝一些情感,会过得舒坦一些。
她是活得很用力的女子
“一个亭亭玉立带着稚气的小姑娘,梳着两条小辫,双眸清亮有神,五官精致,左颊有笑靥。”这是梁思成第一次见到林徽因时的印象。
如果林徽因要靠颜值,她已经完胜了;但偏偏她还很有才华,而且还很努力,这才是让人不可及的地方。她就是那种“比你聪明比你出身好还比你努力的女子。”
林徽因5岁起,跟随姑妈修习诗文,还练得一手王羲之体小楷。12岁就读于北京培华女子中学,打下来良好的英文基础。16岁跟随父亲游历欧洲期间,阅读了大量的英文原版文学作品,也在欧洲生活期间,她立下了要当建筑师的梦想;20岁那年,当她带着“建筑师”的初心报考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建筑系,却被告知不收女生;于是她便曲线救国,先报考美术系,然后旁听建筑系的课程。到了第二年,她竟然成为建筑系的助教;3年后,她以高分拿到了美术学士的学位,并且旁听了建筑系所有的课程。
自林徽因选择建筑师作为终身职业的那天起,安逸生活已离她远去。她曾写到:
行三公里雨骤至,避山旁小庙中。六时雨止,沟道中洪流澎湃,不克前进,乃下山宿大社村周氏宗祠内。终日奔波,仅得馒头三枚,晚间又为臭虫蚊虫所攻,不能安枕尤为痛苦。
每去一处都是汗流浃背的跋涉,走路工作的时候又总是早8点至晚6点最热的时间里,这三天来可真真累得不亦乐乎,吃得也不好,太热也吃不下,因此种种,我们比上星期的精神差多了……
从1930年到1945年,林徽因和梁思成共同走了中国15个省,200多个县,考察测绘了200多处古建筑物,发现了大量不同朝代遗留下来的建筑物。
林徽因的一生都被肺病所折磨,就连在疗养期间,还常常在晚上作诗。每次都要点上一柱清香,摆一瓶鲜花,穿一袭白绸睡袍,对着庭中的一池荷叶,在微风中作诗。就连生病中,还不忘来点仪式感,为生活增添色彩。
她本来可以过无忧无虑的生活,本可像民国时期的贵妇们那样打打麻将做消遣,可她却自己的人生安排得妥妥的,除了在建筑界的佼佼者,在绘画、文学上也是屈指可数的大才女。
她说:“我的主义是要生活,没有情感的生活简直是死!生活必须体验丰富的情感,把自己变成丰富,宽大能优容,能了解,能同情种种’人性’。” 她的一生所做的事都在遵循她的内心!
她是一个细腻,能让人安定和信任的女子。
金岳霖是在徐志摩的引荐下,认识林徽因的,他被她深深的吸引,以至于从此再也不惹情事。在她之前,金岳霖曾与一位美国女士同居不结婚,在那个时代简直是惊世骇俗,意识超前,成为被人指指点点的对象;而林徽因很尊重身边朋友的生活方式,以一种开明的眼光看待朋友的生活,更不会去干涉朋友的私生活,不管外界如何评价金岳霖,林徽因始终把他当好朋友,不会因此而疏远。这也许也是她惹人喜欢的原因之一。
金岳霖一直与林徽因一家毗邻而居,后来他们逃难到昆明龙头村,用未烧制的土坯砖盖了三间小屋,金岳霖觉得“我离开梁家就像丢了魂一样”,便跟着去到龙头村,林徽因与梁思成为金岳霖加盖一个耳房,又住在一起。
林徽因总有一种吸引力,能把身边的人都吸引住,这不是什么“妖术”,而是从灵魂散发出来真正的魅力所在。
对待朋友,林徽因有一种侠义风范,常常能细腻的照顾别人的感受。沈从文在认识林徽因的时候,还是一个乡下穷小子,徐志摩和林徽因都很欣赏他的才华。林徽因知道沈从文的境遇后,便有意接济他,但她顾及到沈从文的自尊心,便以借阅书籍为由,在归还的时候,悄悄“塞钱”进去。
她是真正的女神,灵魂自带香气的女子
对徐志摩来说,林徽因是他的缪斯,激发他创作诗的灵感,而他也为她倾其一生。就连思想开放又自信的陆小曼都曾经对徐志摩说:“你跟任何女人的任何交往都不必瞒我,我无所谓,绝不干扰。唯独林徽因,你绝不可跟她再有接触。只要让我知道你跟她还有来往,我绝不答应。老实讲,我是要吃醋的。”
对梁思成来说,他们的婚姻没有炽烈的诗句,也没有什么海誓山盟,只有一起经历同甘共苦的岁月。在林徽因去世多年后,梁思成写信给他们的共同好友,说:“她的睿智引导和不间断的鼓励,是我完全所依赖的,失去了这个,我就如同跛行夜路一般。”他们的爱是恒久忍耐,如同结婚前梁思成问林徽因:“为什么是我?”林徽因说:“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去回答你,准备好听我了吗?”
对金岳霖来说,林徽因是一个解不开的谜。在林徽因去世后,他回忆起她,说:“林徽因啊,这个人很特别,我常常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他至始至终爱着她,无私的为她做任何事,在她身边听她吟诗,陪她一起感受写不出诗的焦虑,照顾她,陪伴终老。
他曾开导他一个失恋的学生:“恋爱是一个过程,恋爱的结局,结婚或者不结婚,只是恋爱过程中一个阶段,因此,恋爱的幸福与否,应从恋爱的全过程来看,而不应仅仅从恋爱的结局来衡量。”在他看来,他恋爱了,结局并不重要。
一个幸运女人的爱情模式就应如林徽因,她是幸运的,但幸运的同时,也是她自身的品格所折射出来的光芒,带给她好运气。她的灵魂散发出来睿智,勇敢,努力,善良,笃定的品格,像磁石般的吸引着身边的人。她一生活得清醒,如同她说:“我认定了生活本身原质是矛盾的,我只要生活;体验到极端的愉快,灵质的,透明的,美丽的近于神话理想的快活。”
我想,这样一个女子怎能教人不吸引!除了颜值,出身无法掌控,她的努力、善良,高情商是值得学习与借鉴的。一个懂得自我成长的女子,才是最有魅力的。始于颜值,终于才华!她才是人间四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