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别人的文章、看到一篇写《一个人的朝圣》。这是前很久读过的一本书,久到忘记了主人公的姓名。很久之前每次读一本书都想着写点读后感、可是每次读的时候和读完时候、自己总是记录不下来当时的心情,而隔一小会、这些心情和体会就会从脑袋里溜走。一直都没有过手机记录的习惯、有什么总想拿笔记下来、或许于我而言、只有写在纸上的才是踏实的。习惯是可以改变的、比如现在、我开始试着用手机敲出来一排排的想法。
那是一个天气很好的午后、男主角在家里的院子里晒太阳,院子里有很多修剪整齐的草,屋子里有自己相伴多年的老伴,男主角突然想到一位很远的朋友,之前这位朋友有过一次来信,之后便想着走过千山万水去看望一下这位朋友,耄耋之年的男主角、便不辞而别、毫无征兆和准备的开始了一段有终点、但对过程豪无打算的旅途。没有带任何的联系工具、没有食物,没有装备,对路也不熟悉、在经历了迷路,饥饿,怀疑自己的做法,各种困境后走到了目的地。
当时看中间的环节时候、像是在看一部电影一样、不断的浮现途径的事情,印象里他是遇见过一只小狗。具体的内容记得不是很清楚。但是比起来目的地、过程才是更让人迷恋的。。觉得自己之前是个不追求结果的人,但是也没有目的。有了目的、过程才会显的有意义,没有目的的过程倒显得很苍白、不知道方向,不知道想要什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