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办团练
这两节主要写的曾国藩开始训练兵勇的故事,两个核心的故事线索,第一个是“乱世须用重典”第二个是“曾剃头”
乱世须用重典,讲的是几个带头为民抢米行的乱党,其实按照当时的律条,是不至于杀头的,但是曾国藩审时度势,将十三个乱党杀头示众,其中有一个十二岁的小孩,还有一个六十多岁的老翁。而且被抢的米行老板是个奸商,曾国藩并没有惩处,但是也严励喝斥了一番。
曾剃头,这个绰号是长沙城的百姓给曾国藩起的,在长沙,剃头就是杀头的意思,从此曾国藩曾剃头的绰号就算是被广泛流传了,奸商也做了万民书送给曾国藩,但是被曾国藩喝斥出了厅堂。从此,长沙城的百姓摸不着头脑了,搞不清楚这个曾剃头到底想做什么。
本章节,让我记住了两个重要观点,第一个就是审时度势,识实务者为俊杰,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屈指可数,自古以来,为数并不多,用现代的话语来讲,也就是《教父》电影里面精典的台词:用一秒钟看透事务本质的人和一辈子看不透事务本质的人,人生命运必然是截然不同的。我认为,要想做到短时间内看透事务的本质,或许有两点,第一多读书多遇人遇事,第二多思考。知行合一。
第二个观点,做人不能太迂直,不能过于循规蹈矩,从历史中来看,太迂直的人,都成不了大气候,被自己的思想限制住了。
今天是第三天写读书笔记,因为晚上要去朋友家里吃饭,所以利用午休的时候,读书,写笔记。距离21天,还有18天。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