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月晨读了, 逐渐习惯了每天“晨读+晚练习”的学习节奏。
First of all, 真心感谢Sherry,让我候补加入晨读小组。原本11月学习日历一公布,就把晨读时间添加在了日历,并预定了晨读闹铃。可到12日一早进cctalk才惊觉,自己好像遗漏了群里的报名信息,并没有报上名。失落了十来分钟,就想找Sherry问问看,看有没有可能候补加入。Sherry回信息,“正常情况是不可以的,但是考虑到你上个月的表现,还是把你加进去吧,优秀学员的特权。”
可惜的是,因为晨读这两周,是11月最忙的两周,表现并不够积极,甚至因为有两天加班过了十二点,还错过了打卡。但好在,坚持跟上了学习进度。因为更喜欢手写记录笔记,所以并没能像群里其他小伙伴那样每天分享学习心得,但这会复盘,翻看笔记,也是收获满满。
1. 第一次精读:
因为工作需要,平时听力和阅读量其实算不小,但基本都以“获取信息”和“学习专业技能”为主。按照书中“前言”中对精读的界定,我并没有真正地精读过一本书。当然,按照文中标准,即使现在读完了,也算不上真正意义的精读。
精读则从“质”来要求,务必一词、一句都弄得清清楚楚:每个词的正确发音,它的词性,在文中的意义、色彩、搭配、用法以及在句子中的作用;每个短语,每个从句在文中的作用和相互关系;每个句子的语法结构,有否倒装或省略等,句型有无习惯上的特殊之处,以及句子的精确含义。这一切都弄清楚了,才能弄清每一章节的意思和各个章节的精确含义。这才算是语言方面真正读懂了,才能理解全文讲的是什么,是怎样讲的,才谈得上文艺欣赏、文艺评论和翻译。
精读读懂以后,还希望能反复诵读,因为对于外语学习来说,懂和熟是两回事;懂而不熟,可以说并没有完成学习任务。“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 熟读不但可以加深理解,提高阅读水平、鉴赏水平,而且直接有助于写和译,间接有助于听和说——达到全面学好英语的目的。
为更合理地管理自己的“预期”,我为自己制定了目标:总体读懂小说,and
a. 扩展词汇:尤其是关于情境、人的情感/情绪表达等,这部分是我目前比较弱的。尤其是,表达同一个意思时,作者使用哪些不同的词汇/表达,要放在一起记忆,领会微妙差别(如果有的话),并熟记,把阅读词汇尽量转化为“写作词汇”。例如:文中多次出现“捉弄”的表达,P9用的是 “ because he had been ragged there a good deal”,P10 就用的是 “don't let anyone play tricks with you”,后文又有名词的表达等。
b. 掌握高频地道表达:高频是针对我个人的沟通经验来讲的,比如一开篇的“getting on in years”,这个表达和 “getting older” 的区别,就像中文里说 “变老” 和 “年岁渐长”,虽然意思相同,但说起来、听起来都好像更地道,更得体。
c. 解决几个发音难点:如 fat vs. fight, r音,l音等。目前来看,解决了 fat vs. fight 一类的问题,也写了总结;r 音在大部分情况下,已掌握,但仍需多练习;l 音还不太行。
2. Life is a journey of transformation.
如这篇复盘一开始提到的,11月晨读的这两周是我最忙的两周。各种会议、出差、加班,原本设置的学习闹钟,都在工作中响起,也就在各种工作间歇,和不同的人聊到了“我在学英语”这个事情。大家的第一反应,几乎都是问我,“why? your English is quite good.” 以前被同事、工作伙伴,或朋友这么说,心里总会有一点点小欣喜,还真自以为英语可以。我原本以为我这次再学习是为了“提高”,但越学越发现,其实是在修复基础不牢靠的状况:简单的元音音节发得不标准,辅音音节发得不明确;已经一而再再而三见过的表达,查了多次,总还没有掌握。
从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到知道了自己不知道,而且还挺多,十月份晨读过程中甚至产生了焦虑。进入十一月晨读,焦虑情绪有所缓解,更注重“要学会”,而不是贪多。总体晨读学习节奏如下:
- 通读全文,了解意思。用不同标记划出“新的词汇”,“地道的表达”,“值得反复诵读的长句”等
- 结合注释、查字典,读第二遍;在笔记本上作记录(和目标对应)
- 学习重点词汇,或发音;强化掌握
说实话,一开始觉得慢得不行。有时候会想要不先跳过,或者回头再解决。但每次这个念头一起,就会有另外一个声音:放下啥时候才会完成啊,再努力一下吧。而每次“没有放弃后获得的结果”都会成为下一次更为明确的鼓励。
每期晨读,都是一次与自己对话,不断认知自己,真正明确自己想要的,Be accountable and responsible. 这个过程,不仅是一点一滴知识的积累,更是更好的认知自己。
Life is a journey of transformation.
3. 关于小说 Goodbye, Mr. Chips.
我个人是特别喜欢大背景下的小人物叙事,更真实,更接近自己。发生在 Brookfield 学校的故事,像是那个时代,甚至是今天的缩影:the Shool went up and down, dwindling almost to nonexistence at one time, becoming almost illustrious at another. 不够brilliant,却值得尊敬的 Chips;没有什么关系,没有捷径可走,要一点点过出自己的生活,这种状态,特别像自己,也像身边的朋友。曾经有过雄心壮志,但总归不过是 fill a comfortable niche in our mind。
同时,不管外界如何波荡,总能保持内心的善意,和生活的原则,不因是德国人,就觉得他的死亡不值得哀悼。这一点多么简单,又多么难得。
这本已经几十岁的小说,把“活”在一百多年前的Chips带到我的面前,who has a vivid recollection of old times. 特别感谢!最后:
Youth and age often combine well.
Give your enthusiasm to life and life will give you something in retu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