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说最大的忌讳,是写到一个人的时候,作者跳出来说这个人物如何如何。文学上的大忌,就是作者现身。
福楼拜说过:作者在作品里,应该像上帝在宇宙里——无处不在,又处处不见。
比如在《长干行》中,“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这里,李白戴了一个“妾”的面具。这是一个很高明的手法,从头到尾读者都没有抵抗,读者不觉得这是李白,认为说话的人就是“妾”。“妾”字一出来,第一人称的定位就非常清楚。
亨利詹姆斯也说:作者应像戏剧导演,只安排场景,不登台演讲。
用王国维人间词话里讲,这叫不隔,有相同之处,诗一旦加入主观,就会使之变化为另一种主观境地
同样,罗兰巴特有一句话,“读者的诞生必须以作者的死亡为代价”,作者之死才是读者获得自由的前提。
记得当年读《沧浪之水》的时候,唯一一点小小遗憾就是作者把人物心理写的太透彻了,读者完全没有揣摩和了悟的空间和必要,只剩频频点头。开始时觉得这是轻松阅读,作者把什么都告诉了读者,但越到后来越觉得一种寡淡,太明了了,文字的悠长后劲没有了。
有客观叙述的习惯与能力,是创作的开始。简言之就是,不下断语,不评判,不旁白,只是用眼睛看,用手作,用脚走,只描写就够了。作者不要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