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和认知如果不能协同,只有认知同理,这个共情者还是情感隔离的状态,确切说,这不是共情,只是一种理性思维逻辑的把握。
人本主义创始人、心理学家Carl Ransom Rogers(1951)最初提出共情(Empathy)概念时,将其称之为“同理心”,指的是一种能深入他人主观世界,了解他人感受的能力。
同理心分为两种类型,它们彼此独立,但也经常协同工作 ——
一种为情感同理心(emotional empathy):指感受和体验到他人情绪,并与之产生情感共鸣的能力。比如,看到别人难过,自己也感到难过。
另一种为认知同理心(cognitive empathy):指通过换位思考和理性分析,了解和捕捉他人想法和感受的能力,与认知能力强相关。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情感同理心能够做到真正的“感同身受”,认知同理心仅强调理解感受,但不会产生相似的情绪。
而研究发现,黑暗共情者具备了更强的认知同理心,但情感同理心薄弱。这意味着,ta们虽然能够站在你的角度考虑问题,却并不会真正“痛你所痛,乐你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