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4号同学恋爱了。在一个潮湿的回南天,看到消息的我手机差点从指间滑落。
事实证明,4号同学的存在从来就不是盏省油的灯,让我的青春生活一下子明亮又一下子一抹黑。
这一耗,就是五年,耗到没有脾气。
(二)
四号同学是在2014年的4月4日的晚上和我聊上的,这个数字我也是等到有天想拉黑他的时候,一条条翻阅到最开始的第一句,才惊讶地发现,这厮冥冥之中就和我八字不合。
毕竟,和四号同学的相识就是一场狗血的闹剧。
高一那年,某天放学,我正在校门口等人接,走出来时经过一大帮男生,他们正围在门卫处,请求进去打球,而无意间,人群的中间,我发现有个个子很高的帅哥,他扭过头来,闯进了我的视线,在下午五点的太阳光里侧脸露出一个好看的微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在人群里多看了一眼,就再也无法忘记,他的那个天蓝色球衣上,给我留下了一个数字“4”开启了我青春里所有关于爱情的想象。
人家说,恋爱的女人认真起来真是不要命。处在那样的阶段,我东奔西走动用各种关系网天灵灵地灵灵求来了一个qq号。依然记得当时对着对话框输入这串数字的时候,想到爱的人就要驾着七彩祥云款款而来,手抖得跟筛子一样,做完最后朝拜的仪式:加了好友。然而,万万却没想到,阴差阳错的,隔着屏幕的这个心心念念的男神,结果却让人大失所望,原来加了一只妖怪啊。
四号同学经常一言不合就爱拉仇恨,把当初的截图配上表情包一起发过来,把我那幼稚的搭讪从头到尾吐槽一遍。
来者何人?四号同学第一句话来势汹汹。
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加你的,只是我看到你 经常来棉中打球,觉得你很好,想和你多多交流一下。
交流什么?学习?生活?
都可以哈。后面附上了个爱心。
好,来,老子正好有道数学题不会。十五分钟把解题过程发给我。
第一次帮别人做作业,第一次帮别人买书,甚至,第一次,还要帮别人写情书。
我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是如何从一开始就变得这么不可理喻,像个任人使唤的机器人一样,但当我盘算着那些大大小小的化学公式,想着如何能够让盐酸把四号同学的牙齿都腐蚀掉的时候,手指还是依然听话地算好了试卷的答案,把题发了出去。
有时候,我觉得我大概是得了一种斯哥尔摩斯症,有几次想彻底删除了四号同学这只妖的时候,他又给我发来了命令,物理书第八页运动的矢量运算,课后第八题,化学书五年高考第44页的公式推导。在那个能上个扣扣就是幸福的年代,我就像巴啦啦小魔仙一样,到处躲躲藏藏,三年的高中生活,简直就像西天取经一样,一路在和只怪妖,斗智斗勇。
四号同学一直爱叫我“大圣”,但不是夸我学习好,而是只是因为它和“剩女”的“剩”同音。有一天发完题目后他说,大圣,看来有进步哦,再也不是个遭人嫌弃的家伙了。我有点不爽,回了一句,不要到时候迷恋上我就好。
他突然回了一句,我想见你。
(三)
转眼间,已经是高二的暑假了。
当我已经开始能够和四号同学聊到人生话题的时候,这过程简直就像是游戏的升级版,我拿到了发言的勋章。尽管很早就知道了他不是那个四号同学,但还是会盼望看到屏幕对面那个会帮我改题,会天南地北地扯跟我讲很多历史故事的,还经常不要脸夸他自己很帅的,这个熟悉的陌生人到底长着一张多么妖怪的脸。
那天,我穿着花裙子,直冒虚汗。
我站在烧烤店的玻璃窗前,趁没人发现,嘴角偷偷上扬,反复练习:你好,我是——你好,是四号同学吗?紧张得心脏就要爆裂。
“哇靠,又不是相亲,你后背都湿了一片。”
四号同学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是一副痞痞的样子,但样子还算俊。有点樱木花道的影子。
他旋开一瓶农夫山泉,往嘴里急速灌个半瓶子,喉结像海上的浮标一般在一个区间里上下起落,溢出来的水将他蓝色的球服晕出深蓝的一大片。
我突然惊喜地看到他衣服上写着一个大大的“4”。
他告诉我他也有这样的一件球衣,为了能让我对他崇拜更深点,只能翻箱倒柜找出来勉为其难穿上。
当那些的熏风拂过我们的青春时,那些热情和悸动起起伏伏,就像是无迹可寻的音符。我依然会告诉四号同学,对那个四号球衣的迷恋,他也会问我如何给女生挑礼物,让女生喜欢上自己。
可是我们万万没想到,高三那年,四号球衣再也不来打球了。四号同学的那五百块钱的衣服被喜欢的女生扔在了草坪上。
(四)
深秋的风从敞开的窗户吹进来,突然就觉得冷,冷到心脏像脏兮兮的抹布皱巴巴缩成一团。
转眼间,五年已经过去,大二已经开始向我摇了摇手。
四号同学约我去电玩厅,我们没带什么钱,所以玩一个币一局的泡泡龙,我先打一局单人模式,他在投一个币跟我作对,然后赢的人可以继续单人闯关。后来我们都没钱了,我就领着他在机器之间游走,看看有没有漏下的币,我们是两个光秃秃的寻欢者,在物质和精神双重丧失后,我们站在城市又孤傲又绚丽的霓虹灯下发着呆,身后是震耳欲聋的游戏乐声,Come over come over,不停地提示着众人,这是我最讨厌的时候,欢愉静止,现实席卷而来,逼迫我们承认当下一派荒凉的尴尬,我望了望他,四号同学支起双手伸了懒腰,故作轻松道:没事,我很好,走吧。
四号同学从失去了母亲后,从那次约我出来后,就再也消失在我的好友列表里。没有早安晚安,再没有烦人的数学题要解,而当我终于有能力给自己也买上一台手机,光明正大拿出来按的时候,妖怪的头像再也没有了下文。
最近看到奇葩说里有句话,我们在彼此生命里出现,互相点缀过了一段时光,记住当时的愉快温暖感动就够了。
朋友之上,恋人未满,我想我们之间的关系大概就是这样把,尽管谈不上爱情,但就像蔡康永说的,四号同学给我留下的最珍贵的纪念物,是留在我身上的,像河川留给地形的,那些他对我的改变。
妖怪,此去欲何。
踏南天,碎灵霄
若一去不回
便一去不回
梦醒了,灰色头像,空白对话框。勿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