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的抱怨,说即使个体中现成地就有理解哲学著作的一切其他教养条件,仍然感到哲学著作不好懂,这种抱怨绝大部分是基于上述的那种很不习惯的阻抑。我们从以上所说的看到了人们经常对哲学著作提出完全确定的指责的理由,即有很多著作是必须经过反复阅读然后才能获得理解的,——这样的一种指责,应该说含有某种过分的和极端的东西,仿佛只要它是有理由的,就再也容不得任何反驳了。上文已经阐明了什么是真实的情况。哲学命题,由于它是命题,它就令人想起对通常的主宾词关系和对认知的习惯态度的意见。对命题的这种态度和意见,被该命题的哲学内容摧毁了;这意见经验到,情况已经与它原来所以为的大不相同了;而对它的意见的这种纠正,也迫使认知返回到那个命题上来,现在就以另一种方式来把握它。
当有关一个主词所说的,一会儿意指主词的概念,一会儿却又只意指它的宾词或偶性时,对思辨和形式推理这种方式的混淆就造成了一种本应加以避免的困难。——这两种方式一个干扰一个,而唯有那种哲学阐述方式才做得到有可塑性,它严格地排除了一个命题各部分之间的那种通常的关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