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在家楼下附近的小街溜达,偶尔会看到一位讨饭的老奶奶,衣衫褴褛,皱纹爬满了她整张脸,在臭气熏天的垃圾堆里翻找着一些细碎的食物。那时候年纪小,心比天高,多希望自己将来可以出人头地,救济她们于苦难之中。
后来如愿以偿地长大了,努努力力孤却只是成了千千万万普通人中的一员,哪有什么功成名就啊,哪有什么独一无二啊,就如斯通纳,却不如斯通纳。这本书大概在告诉我们,我们穷极一生,最后大多数的我们只会成为一名平凡人。
《斯通纳》这本书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美国好莱坞式拯救苍生的英雄主角设定,没有韩剧里温柔霸道有buff加成的男主,甚至没有什么坏人——没有心机女或者大魔头。
只有一个普通人,在自己并不精彩的人生路上,迷茫中探寻,孤独中坚守,平淡地走完这一生。
看这本书的感觉很奇妙,就像看着自己的小孩,在泥泞的世界里打滚,你多希望他学会一点圆滑,学会一点世故,可是你又害怕他学会圆滑,学会了世故,和其他的小孩没有什么不同。所以你看着他因为自己的执拗和坚持遭受的痛苦感到难过,但是你又欣慰他能有这样的痛苦,使他还保持着自己最初的样子。
唯一的遗憾,是他的爱情。
伊迪丝与他可以说是一见倾心,我满心以为孤独的斯通纳,终于有了栖息场所。奈何,只是徒增新的痛苦罢了。伊迪丝可以说不仅不爱斯通纳,还很排斥与他身体的接触。
每个人都是渴望抚摸,渴望亲密关系的,何况孤独的他。
不明白伊迪斯为何会接受一份这样的感情?她的选择,可能就是找个体贴,敦厚的老实人嫁了。可之于斯通纳,生活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栖息,本以为,在工作中遭受的委屈或者痛楚可以回家舔舐,最后,舔舐伤口的温暖怀抱成了地狱。
伊迪丝是一种怎样的存在?我在看的时候,就非常好奇,是什么让她可以接受一个不爱的人,余生都如死水一般,对生活完全没有了希望罢,只是,赌气的婚姻,却是折磨了斯通纳和孩子。
还是要有爱情的,果然是遇见了一个和自己身体非常契合的人,可以每天每天都拥抱亲吻,可以每天每天都做爱,可以每天都浸润在幸福里,只是好景不长,世俗不忍。
最后说说那个坏教授吧,生活里这样的人可多得是啊,只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而结怨,最后结怨的那个症结自己都忘记了,坏教授还要继续斗,好恨这样的人,生活里处处都是这种蟑螂。
也许是我站在斯通纳的角度罢,总之,这样的书很容易让人看到自己,但是只是希望成为的自己,现实里,我们又有几个人能在这样污浊谄媚的世界里坚持自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