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译文
张咏年轻的时候学过剑术。
在长安旅行的夜里听到隔壁邻居在哭泣,张咏便上前询问缘由。
原来此人是一个外派的官员,因为挪用公款,被自己的仆人要挟,要娶他的长女当老婆。
张咏第二天又来到邻居家,假意要借仆人和他一起去探亲。
仆人虽然不想去,磨磨唧唧的,但是最后还是被张咏强行的带走了。
他们骑马来到城外的密林中,张咏便宣布了仆人的罪行。
张咏趁仆人心胆具惊的时候,从袖子里拿出锤子把仆人锤到山崖下。
然后他回到城里,对那个官员说:“你的仆人已经不会再回来了,你快点回到家乡去吧,以后再也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了。”
柳仲途赶考住在驿站的时候,听到了女人哭泣的声音。一问之下才知道她是临淮令的女儿。
临淮令在任的时候贪污腐败,曾经派遣自己的仆人替自己去行贿,等到仆人回来就要挟他,要娶他的女儿。
柳仲途知道了情况,第二天就来拜见临淮令,提出要借仆人一天。
仆人到了柳仲途的住处,柳仲途就让他去市场上买酒菜果蔬。
晚上,柳仲途质问仆人,用匕首将仆人杀死,并做成了肉汤。
第二天,柳仲途请临淮令来自己的住处喝酒,并邀请他一起喝肉汤。
酒足饭饱以后,临淮令要离开的时候问柳仲途自己的仆人在哪里。
柳仲途告诉他:“刚才喝的肉汤就是他。”
[冯评译文]
这两个故事不但有智慧还有侠气,颇有《水浒传》的神韵。
张咏没考上进士的时候,曾经到汤阴游玩。
县令赠送给他一束布帛和一万钱,张咏便带着财物返乡了。
有人劝说张咏,天色已经晚了,路上艰难又人烟稀少,最好找人同行。
张咏说:“已经是深秋了,我还没有御寒的衣物,还是尽早出发为是。”只带了一把短剑便出发了。
走了三十多里路,只有一个小店,小店有一个老头和老头的两个儿子。
半夜的时候,老头的儿子来喊张咏:“天快亮了,秀才快点起床准备出发。”张咏没有应他。
老头的儿子便推门,张咏先用床挡住左边这扇门,用手挡住右边这扇门。
儿子喊张咏没有应答,就用力推门。
张咏却突然不再挡住门,儿子就摔进屋里。张咏一剑砍下了他的头颅。
过来一会,二儿子又来了,张咏如法炮制,拿了个双杀。
张咏又提着剑去找老头,发现老头正在烧火抓痒,一剑砍下他的头颅。
这爷仨都死在屋里。
张咏就放火烧屋,走了二十里路天才亮起来。
后来的行人告诉他:“后面的店家失火了,全家都死于火灾。”
这也是奇事一桩,所以收录在这里。
原文
张咏少学剑,客长安旅次,闻邻家夜哭,叩其故。
此人游宦远郡,尝私用官钱,为仆夫所持,强要其长女为妻。
咏明日至其门,阳假仆往探一亲。
仆迟迟,强之而去。
导马出城,至林麓中,即疏其罪。
仆仓惶间,咏以袖椎挥之,坠崖而死。
归曰:“盛价已不复来矣,速归汝乡,后当谨于事也。”
柳仲途赴举时,宿驿中,夜闻妇人哭声,乃临淮令之女。
令在任贪墨,委一仆主献纳,及代还,为仆所持,逼娶其女。
柳访知之,明日谒令,假此仆一日。
仆至柳室,即令往市酒果。夜阑,呼仆叱问,即奋匕首杀而烹之。翌日,召令及同舍饮,云“共食卫肉”。
饮散亟行,令追谢,问仆安在,曰:“适共食者是也。”
[冯述评]
亦智亦侠,绝似《水浒传》中奇事。
张咏未第时,尝游荡阴,县令馈与束帛万钱,咏即负之而归。
或谓此去遇夜,坡泽深奥,人烟疏阔,可俟徒伴偕行。咏曰:“秋暮矣,亲老未授衣。”但捽一短剑去。
行三十余里,止一孤店,唯一翁洎二子,夜始分,其子呼曰:“鸡已鸣,秀才可去矣。”
咏不答,即推户,咏先以床拒左扉,以手拒右扉,其子既呼不应,即排闼。
咏忽退立,其子闪身入,咏其首毙之,少时,次子又至,如前,复杀之,咏持剑视翁,翁方燎火爬痒,复断其首。
老幼数人,并命于室,乃纵火,行二十余里,始晓,后来者相告曰:“前店失火,举家被焚也。”
事亦奇,因附之。
补
盛价,也可以称作盛介,对别人仆役的尊称。
感
这用文化人的表达方式是什么,这叫“豪杰之气未除”。这杀人杀的,没法说。
不过这个故事倒是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两宋时期的官员就是不一样。哪怕他是贪污,也有人会选择性的忽略,只干掉恶仆。
柳仲途倒还罢了,别忘记张咏因为一文钱就亲手斩杀了一个小吏,对着一个挪用公款的,反而,是这个态度,有些双标割裂了。
不过张咏真的凶。后面这个故事的前半段,多少有些武二郎上景阳冈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