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悦
01
初三那年,我情窦初开,第一次读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由于经历浅薄,只停留在那唯美的文字上面,每句每阙,都美得窒息。
尤其是那句:“蓦然回首,那人就是灯火阑珊处”,给了我情感上无限的希望,我想,我要找的那个他,是不是也在灯火阑珊处等着我,而他知道我在众里寻他吗?
那时的我在一个五线的小城市的县城里读书,这里属于十万大山腹地,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置身其中,有种世外桃源的感觉。
我的祖辈从山西迁来,周周转转,几经逃难,就住在这样一个穷乡僻野的不毛之地,被当地的壮族风俗同化,成为壮族人。
即便现在国家一直在提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壮汉民族不分家,但是我还是要说,地缘因素,给了我们不同的气质。
我们有些汉族的厚德包容之气质,也有着壮族的铁血柔情,确切而言,我是一个特别重感情的人,甚至我的某些经历诠释了自己:情比万物珍贵。
然而,诚如著名诗人元好问在《鹧鸪天·候馆灯昏雨送凉》一词里写的那样:“多情却被无情恼,今夜还如昨夜长。”
于我而言,人生最难过的不是生存之苦,而是情路弯弯。情不可以分割,要嘛全力以赴去爱,要嘛不爱。
而当你对某人投入了全部的深情,得到的却是或暧昧,或虚无的回应,就会遍体鳞伤。世界上很难有友情之上,恋人未满之爱。
十五岁那年,我就第一次尝到这样的滋味。年少的自己不知情为何物,对异性更多的是花痴之情。稀里糊涂地就被班上的“樱木花道”给吸引了。
那时候,我跟他都属于班上的学霸,成绩不分上下,在互相比拼中,又相互鼓励。学业之余,还会打打篮球,释放压力。
大概是因为那一次的男女混打的篮球赛中,他不小心一个踉跄,就将我压在了地板上。除了头部被硬邦邦的地板撞击后的疼痛,更多的是我第一次开始有心动的感觉。
略有近视而拒绝戴眼镜的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清他的脸,他的毛孔,他的睫毛……就连他那一声略带歉意的叹息,从我的鼻腔已经进入了我的呼吸中。
至此,我开始对他有某种不一样的情愫,而他对我也似乎多了一丝难以名状的情感,是愧疚,是深情?不得而知。
02
那段感情,我们都没有表白过,只知道在后来的日子里,他的每一场球赛,都有我在场加油助威的身影,他的每一道不会的题,都有我主动地“行侠相助”。
无数个放学的时光,都有我在学校门口,默默地看着人潮涌动那个高大挺拔的英姿,以及双和我一样坚毅的眼神……我们一起结伴走着只有不到两公里的共同的回家之路,便在一天黑暗的小巷尽头分开了。
这条路看似短暂,有时候却像走了一生,如此漫长,也不知道那时候都聊了什么?总之,那一句:“我喜欢”你从未说出口。
直到有一天,我们都考上了理想的高中。我想,是时候有个说法,我很想问问那个素色球衣的少年:“你喜欢我吗?”
然而,这个问题也没有答案。高中开学的时候,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听说是家庭的变故,他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里,父母是在街上摆摊做修补生意的,补鞋、补自行车胎……
他留在了县里,而我来到了另外一个城市读高中。开启了我背井离乡的高中生活,一直到大学毕业,才回归家乡。
多年以后,再回家乡,那条小巷因为市容市貌的整改,也消失不见了,只记得街边那个小卖部旁边,曾是小巷的入口。
偶尔,我还会在霓虹灯升起之时,凝望着灯火阑珊之处,在夜幕的笼罩下,似乎还有望不见的深邃,那深邃的夜色,似乎还有那个素色球衣的少年,双眸明亮,深情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