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妙诉讼策略助力,法院全额支持10万余元欠款及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桐乡XX某运输有限公司与中铁XX签订设备租赁合同,被告欠款104,490元未付。浙江嘉兴地区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证据,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等策略。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租金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均由被告负担,原告收回全部欠款本金。

原告桐乡XX某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XX于2021年12月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原告向被告项目出租设备。经结算,被告尚欠104,490元,多次催讨无果后,委托浙江嘉兴地区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俞国锋律师提起诉讼。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包括《租赁合同》等。本案核心难点在于合同违约金条款对原告极为不利。俞国锋律师2013年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扎实的法学知识基础让他面对这一不利局面,迅速采取务实的诉讼策略。他在起诉前即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凭借其对法律程序的熟悉,成功冻结被告相应资产,为后续执行打下坚实基础,且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庭审中,被告对欠款金额无异议,俞国锋律师凭借其多年办理债权债务纠纷案件的经验,确保法院全额支持104,490元本金。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俞国锋律师前往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挂职副主任,这段经历让他对法律实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处理违约金问题时,他尝试主张按LPR计算,虽因合同明确约定且原告未能提供损失证据而未获法院支持,但成功争取到违约金按合同约定计算且起算时间按原告主张的2024年11月20日起算。


此外,俞国锋律师还成功主张诉前财产保全费1,045元由败诉方被告负担,降低了客户的维权成本。他在处理案件时的细致和专业,与他多年来认真负责、尽力做好每一个案件的执业态度密不可分。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中铁XX支付原告运输公司租金104,490元并支付违约金,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均由被告负担。俞国锋律师成功让原告收回全部欠款本金,且确保款项可执行,维权成本由被告承担。俞国锋律师曾获得诸多荣誉,如2018年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4年被评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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