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3篇|县教育和体育局落实家长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2024-11-17

县教育和体育局落实家长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家长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机制的通知(鲁教体函〔2024〕40号)精神,按照省中小学校膳食营养与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指南,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完善“家校携手、 共护食安”学校食堂家校合作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家长参与度,形成家校合力,共同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取得显著成效。现简要汇报。

一、“四项设立”确保家长参与管理渠道

教体局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参与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设立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学校定期邀请有意愿的家长报名参加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在开放日,家长可以深入参观学校食堂,实地查看食材储存、加工烹饪、餐具清洗等环节。参观完毕,家长可以和学生一起就餐,体验饭菜的口味、温度、分量、价格等情况,由家长代表收集反馈意见,并将意见在开放日结束后的交流环节中向学校和食堂管理人员提出。

二是设立家长食堂工作保障岗。学校在招聘食堂工作人员时,优先考虑录用在校学生家长,确保家长参与食堂工作。通过聘请学生家长担任食堂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增强家长对食堂管理工作的了解,将家长的监督责任延伸到后厨,进一步保障学生饮食健康与安全。

三是设立家长陪餐预约小程序。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家委会,对食堂情况进行评议,并邀请家委会成员到食堂陪餐,协调膳食管理委员会落实与对学校食品安全、供餐质量的日常监管,开展供餐满意度调查等。同时,家长也可通过小程序(或微信群)预约配餐,鼓励家长预约报名进校陪餐,并为家长进校陪餐提供便利条件,让师生家长同吃“一份菜”。家长陪餐人员一周内不能重复,按规定交纳陪餐费,确保“线上预约、有需即进” 。

四是设立家长食品安全监督员。各学校从家长中选拔部分责任心强、有相关知识或经验的家长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学校对家长监督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的各项标准和规范。监督员有权随时对食堂进行检查,也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进行线上检查,并定期向学校汇报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三个共同”构筑学校食品安全防线

鼓励家长积极参与管理和监督学校膳食营养工作,成立学校膳食营养与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简称膳委会),确保家长和学生占总人员的60%以上,并全程参与共同管理和共同监督。

一是共同管理重大事项。学校协同家委会、膳委会根据自身职责定位对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参与、共同研讨、共同决策。截至目前,全市所有中小学学校、幼儿园食堂均成立了家委会和膳食委员会,积极参与包括食品招标采购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食材和饭菜价格定价及调整、营养配餐要求、意见反馈渠道及违规处理措施等重大事项。比如膳委会全程参与核定饭菜价格,确保降本增效,符合市场物价水平,满足学生营养需求,切实保障了学生伙食费的“入口率”。以上重大事项决定皆需经学校膳委会绝大多数人同意方可通过。

二是共同把关重点环节。膳委会组织检查小组采取定期例行检查和不定期飞行抽查的方式参与对学校食堂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形成问题清单,推动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包括依法核查对失信企业(人员)在市场或行业准入、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实施限制和禁入,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也包括安全责任落实、经费使用、配餐发包以及安全卫生管理等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协调有关执法部门严肃查处,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三是共同制定带量食谱。各学校(园)主动邀请具备食品营养健康专业知识或有相关从业经验的家长参与食堂食谱制定,并充分征求膳委会和学生家长对食谱的意见建议,考虑营养均衡、季节变化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科学制定每周带量食谱。每周带量食谱通过一定形式向师生、家长公布,上报教体局备案。

三、“两条畅通”保障家长监督监管

只有畅通家长监督渠道,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才能真实地保障家长参与管理监督。

一是畅通线上线下监督。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公示,通过线下公示栏、线上网络媒介及时公开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餐费标准、食材采购信息、每周带量食谱,以及供餐企业名称、供餐合同、餐费标准、营养素供给量等信息,主动接受家长、师生和社会监督。各学校(园)主动邀请学生家长对学校食堂招标采购、验收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餐环境和配餐企业选定等开展实地监督。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信息化手段,通过各种形式的线上渠道,公开食堂加工操作区域、就餐区域视频信息,主动接受广大家长监督。当前我县“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基本覆盖学校食堂各重点部位,并保持全时在线,随时接受家长监督。

二是畅通投诉举报平台。各学校(园)全面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广泛征集师生、家长关于饭菜质量、食品安全、饭菜价格、就餐环境、用餐秩序等方面的问题与诉求。对省平台转办和主动征集的问题,第一时间核查处置,第一时间反馈和回应家长关切,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并根据师生家长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学校餐饮服务质量。

总之,我县在落实家长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机制工作方面,始终坚持学校(园)食堂“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原则,始终遵循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积极探索“吃饱”、“吃好”,实现学校食堂服务育人的创新之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任重道远、道阻且长,只要秉持初心,踔厉奋进,就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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