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平静的无法让你直接感受到的才是最要命的。去年的十一黄金周,十月六号,我们分开了,说真的,我没有多少感觉,无非就是觉得不就是不合适了就分开,就这样过了一两个月。那些后劲才会慢慢上来。
可能我是属于比较慢热型的。做事情也好,去喜欢一个人也罢。慢一点好像是我人生的一种态度。我不太喜欢去很快的处理完一件不是很要急的事情。同样那些认识两三个星期就说喜欢之类的话,我也觉得可能是见色起意。当然不缺乏一见钟情什么的。
现在都清楚记得她发给我的第一句话。
我是一个比较手控的人。所以那个时候看见她在有一张手的照片,看着还挺好看的,就开始和她聊着,她特别主动。好像和我有说不完的话题。而且聊天方式也很可爱。会加些旁白什么的。
就这样一直聊了差不多两个多月,我也感觉得到她很喜欢我,但是对于我来说,没见过面这样的喜欢就是纯粹的一种感觉,但是好像喜欢不就是感觉。